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 提升物业服务品质三年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8〕24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 提升物业服务品质三年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 提升物业服务品质三年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 提升物业服务品质三年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巩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年活动成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规范物业服务市场行为,加强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治理,解决物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经区委、政府研究,从2018年3月至2020年底,开展为期三年的“物业管理服务品质集中整治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关注民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巩固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年”活动成果,积极推进自治区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建立健全“办事处、主管部门负责;物业企业履职;执法部门联动;市场秩序规范;服务行为标准;收费管理透明;业主大会(业委会)监督到位;优秀项目示范引领”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物业管理规范化、物业服务标准化、物业收费市场化建设,切实解决物业管理服务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物业导航,为群众营造居住安全、卫生整洁、环境优美、舒适方便、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全面提升居民生活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二、主要目标
结合街长制的实施,按照健全长效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实行一区一组管理模式,强化小区物业管理的综合治理。通过完善物业管理机制,实现小区物业管理职责的明确化规范化;通过强化集中治理,实现管理模式的标准化、程序化;通过落实联合执法,实现小区执法的常态化和长效化;通过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实现小区面貌的整洁化和服务的品质化。
三、机构设置及工作任务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各办事处要按照一个小区成立一个综合治理工作小组的办法,开展小区物业管理的集中整治。小组组长由办事处领导、网格员或居委会成员担任,成员由执法中队、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管理所、物业局人员、业主委员会主任、物业公司经理担任。工作小组对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日常巡查和综合治理。
(二)主要工作任务:
1.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地毯式排查巡查,发现问题,摸清底数,上报上级街长,并进行综合治理。
2.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落实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待遇及工作职责。
3.对小区物业企业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物业陕西,日常管理是否规范,卫生清扫是否及时,小区管理是否有序。
4.对小区公用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并运行正常。
5.对小区的车辆停放管理进行检查,是否施划停车位,是否进行了有序管理,管理费收支是否公开透明。
6.对小区内的道路、市政设施、市容市貌、公共秩序、绿化美化、环境卫生实施全面综合治理,具体内容为“十二查”、“六治”、“九无”。
六查:工作小组要开展每周至少一次的检查巡查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小区物业管理的综合治理。
一查小区环境卫生和道路管理。垃圾清倒是否及时,是否有占用公共用地堆放垃圾废品;小区绿地有无堆放杂物,公共卫生清扫是否及时干净,有无死角;路面是否平整干净,通行是否顺畅;化粪池是否定期清掏,有无污水外溢现象;有无种房和搭建的鸡窝、兔笼、鸽舍,有无大型犬类扰民。
二查小区内店铺经营管理。店铺有无营业执照,有无私自摆摊设点,有无占道经营、店外堆物、私设户外广告、乱堆乱放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