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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物业管理条例十年首次大修:四审背后折射出三个决心

作者:物业网 2020-02-10 我要评论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表决现...

重庆物业管理条例十年首次大修:四审背后折射出三个决心

重庆物业管理条例》表决现场。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李裕锟 摄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2月6日9时讯(记者 赵紫东)在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表决获通过,将于明年5月1日起施行。

这是重庆物管条例颁布十年来的首次修改。条例修订从启动以来到完毕历时一年多,历经四次审议,修改比例超95%,最终以高票通过。

“物管条例的修订是以人民最关怀、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此次修订总结了重庆多年来的物管工作实践经验,既彰显了时代特征,又体现了重庆特色。”重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邹钢这样评价此次修法。

重庆物业管理条例十年首次大修:四审背后折射出三个决心

现行物管条例已经施行十年之久,一些新问题缺少法律层面的指引。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张质 摄

提升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修法体现出“良法”促“善治”的重庆决心

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在于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政府对于立法的期盼,中国物业搜索,则在于法律能否为行政行为提供遵从和指引。

重庆现行的物管条例已施行10年之久,随着社会发展带来的巨大进步,条例已经不完全满足物业管理发展需要,一些新问题缺少法律层面的指引。比如,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侵犯业主利益,专项维修基金、公共收益、车库车位等管理使用不规范、不透明……这些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感的问题,都需要法律在制度层面给出进一步可执行和可操作的回答。

让法律与时俱进适合当下,符合实际,这是现实需要。因为人民群众对物管“良法”有期待,希望其为纠纷解决提供统一裁判标准。

另一方面,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角度来看,对不适应当下的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是提升治理效能、释放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手段。同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对“良法”有需求,物业浙江,治理现代化需要完备的法律体系为行政行为奠定基础,从而让行政行为能够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实现“善治”目标。

翻开修订后的条例,这股脉络很清晰。

比如,条例明确将物业管理纳入社会治理体系,细化物业管理区域禁止行为清单,使得小区这个“细胞”和国家经济、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的体制机制紧密相连。

重庆物业管理条例十年首次大修:四审背后折射出三个决心

条例首场立法论证会在九龙坡区金科绿韵康城小区召开,一名业主代表发言。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张勇 摄

开立法论证会先河

修法体现民主立法的重庆决心

在今年5月15日,条例首场立法论证会在九龙坡区金科绿韵康城小区召开。

熟悉人大立法工作的人,一眼就能看出这场论证会的特别之处。

首先,会议一反常规,将会议举办地设在了居民小区;其次,会议主角并不是法律专家和学者,而是普通市民。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物业陕西,会议邀请的成员以业主、业委会成员、社区干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为主,都是和物管条例密切相关的普通群众,这种人员组成结构开创了重庆立法论证会的先河——首次面对公众举行地方性法规立法论证。

一位全程参与此次立法的工作人员回忆起这样做的动机。他表示,主要还是为了更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包括将立法论证会选在普通小区内,就是为了在物管条例涉及到的利益各方的发言中,了解到真实情况,为条例起草打牢基础。

当天,在现场的群众踊跃发言。两个半小时的会议结束后,一些代表还继续围着立法工作人员阐述自己的观点。一些不在场的群众还委托他人递交书面材料,表达自己的意见建议。

“人大是立法机关,也是民意机关。”这位工作人员认为,条例从立法源头开始就体现民意,在立法论证会中提到的意见,很多都被吸收进条例中,成为了法律。

重庆物业管理条例十年首次大修:四审背后折射出三个决心

物管条例历经四审方才出炉,“精雕细琢”逐条打磨各条款,力图取得民意最大公约数。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

历经四次审议方才通过

修法体现为民立法的重庆决心

既然条例修订能解决这么多问题,那为何还是花了这么长时间?

其实,答案就藏在每一次审议之后的修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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