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解决,包管共用部位、共用措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修,掩护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解决法子》。
截至2019年底,全省维修资金账面余额约857.42亿元,累计使用金额约28.66亿元,此中2015-2019年使用金额达到19.32亿元,山西物业,占维修资金制度实施以来使用总额的67.41%,在包管共用部位、共用措施设备正常使用和房屋使用平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印发的《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解决法子》共分五章五十二条,次要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交存,第三章使用,第四章监督解决,第五章附则。
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措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法子》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解决和监督。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可能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布局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依照本法子规定交存维修资金。
《法子》明确,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局部会同省财政局部负责对全省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物业导航,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部会同同级财政局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财政局部应当加强对维修资金出入财务解决和会计核算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在维修资金的交存和使用方面,《法子》指出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策划住宅交付手续前交存首期维修资金,建设单位应当与业主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业主按相关规定交存维修资金,并督匆匆业主交存。出售公有住房应从售房款中提取维修资金,业主依照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维修资金的使用分为谋划使用、一般使用和应急使用,谋划使用和一般使用经业主表决同意后组织实施维修,应急使用经现场检验后组织实施维修,维修完毕后进行公示。维修资金可依照谋划使用办法,用于购买电梯维修更新改造有关保险。
维修资金应当创立公示和盘问制度,蒙受业主盘问。维修资金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于按期组合贷款等,确保资金平安和保值增值,增值收益按期分配。维修资金解决情况应按期开展财务审计,公开审计效果,并依法蒙受审计局部的审计监督。省、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部加强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增值等工作的监督解决,并会同同级财政局部组织维修资金搜查活动。
此次印发的《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解决法子》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原2015年印发的《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解决法子》(鲁建发〔2015〕2号)已到期,不再适用。
附:《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解决法子》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 东 省 民 政 厅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解决法子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民政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解决,包管共用部位、共用措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修,掩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解决法子》,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0年5月28日
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解决法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解决,包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措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修,掩护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解决条例》《山东省物业解决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解决法子》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法子。
第二条 本法子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解决和监督。
第三条 本法子所称的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措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