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出行便利,买了辆车,物业,却发现出行更闹心了。想租个车位,开发商却说只售不租。
3月1日下午,珠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珠海经济特区物业解决条例实施细则》(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共有九十四条,分为六个章节,分袂是总则、物业解决区域、业主年夜会和业主委员会、物业解决供职、物业的使用与掩护、附则。备受关注的有以下这些方面。
车位不得只售不租在“物业的使用与掩护”中规定,建设单位未出售的车位、车库,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
此外,物业天津,物业,占用业主共有路途可能其他场地划分的车位、车库的使用方式,由业主年夜会决定。
物业可发表未交费业主房号“物业解决供职”中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供职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供职费用。
业主未交纳物业供职费用,物业供职企业可以通过在物业解决区域内公示未交费业主的房号及欠费金额的方式进行催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