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民众供职费政府指导价值
近日,临沂市物价局和市房产和住房包管局发布《关于明确临沂市物业供职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了自1月1日起实行《临沂市物业供职收费解决实施法子》后,市民关注的各项物业收费标准细则,包括物业星级、空置收费标准和泊车费标准等。
市物价局和市房产局告知各县区物价局、房产和住房包管局,市区各物业供职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我市物业供职收费及解决要严格依照《临沂市物业供职收费解决实施法子》的规定执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民众供职费、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泊车供职费标准,中国物业搜索,连续执行市物价局、房产局临价费发(2011)195号规定标准一年。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的,由物业供职企业依照基准价200元/月/车位标准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上浮不超出20%,下浮不限。
通知还明确了普通住宅交付后其前期物业民众供职费空置收费标准:至交费日空置期满6—12个月的,以2018年7月1日为界,之后时间段按省规定最高不超出60%交纳,物业,之前时间段按100%交纳;至交费日空置期满12个月以上的,以2018年7月1日为界,之后时间段按省规定最高不超出60%交纳,之前时间段按80%交纳;前期物业供职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物业解决区域内临时停放机动车,2小时内免收泊车费,中国保安,超出2小时的收费标准2元/小时,24小时(一个收费周期)内最高收费12元。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措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收入以及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资金归全体业主共有,由业主年夜会决定其使用方式和用途;未作决定的,次要用于补救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作为业主委员会、业主年夜会的活动经费可能折抵物业民众供职费。属于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的,其收益资金可以优先用于折抵物业民众供职费。
物业供职企业代为收取、保存前款规定的收益资金的,除了扣除了相应的解决费和税费外,不得挪作他用。解决费按20%比例扣除了。
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市物价局、房产局临价费发(2012)94号,临沂市物价局、房产局临价费发(2013)93号文件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