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合肥市房地产解决局官网获悉,该局于当日发布了《关于加强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解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前,应当到房地产行政主管局部策划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手续。房地产行政主管局部应当优化、简化备案手续,鼓励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
合肥市房地产解决局官网截图
附:合肥市《关于加强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解决工作的通知》原文如下:
为尺度商品房现房销售行为,广西路灯,掩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包管商品房交易单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解决法》(国家主席令第72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解决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物业解决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商品房销售解决法子》(建设部令第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解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来源根基则
连结和深化商品房预售解决,探索创立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前,应当到房地产行政主管局部策划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手续。优化、简化备案手续,减轻企业运营成本,鼓励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
二、新建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现售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持有建设工程结构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失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五)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措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名人,其他配套基础措施和民众措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可能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六)现售项目具备相对独立解决条件。
申请销售房屋有司法、行政查封限制的,不得策划现房销售备案。
三、备案资料
(一)《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申请表》(附件1);
(二)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其附图;
(四)建设工程结构许可证;
(五)《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六)《合肥市前期物业解决项目中标备案表》或《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供职企业备案表;
(七)《物业解决情况一览表》(附件2);
(八)明码标价书;
(九)暂定资质的开发企业申报销售项目时,应当提供“商品住房质量责任保证函”及保证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当提供企业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十)土地使用权已抵押的,应当提交土地证、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复印件及他项权利人同意申报销售的应许函;策划在建工程抵押的,应当提交在建工程抵押证明及抵押权人同意申报销售的应许函。
四、策划流程、时限
(一)策划流程
1.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申请,并向市行政供职中心房产局窗口提交纸质申请资料;
2.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市行政供职中心房产局窗口受理;
3.市行政供职中心房产局窗口备案后,领取《新建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附件3)。
(二)策划时限
新建商品房现售备案策划时限为3个工作日。
五、销售解决
(一)现房销售备案完成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房源;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时,应将新建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文件在售楼场所公示。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现房销售工作,房地产主管局部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查处,并记入民众信用信息系统,北京物业,切实尺度房地产市场秩序。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各县(市)参照执行。
本通知与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纷歧致的,从其规定。
附件:1《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申请表》
2.《物业解决情况一览表》
3.《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证明》
附件1——3
合肥市房地产解决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