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尺度宁波国家高新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供职收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正在宁波市发改委网上进行公示。根据通知,前期物业供职基准收费标准按物业星级划分,此中电梯房0.7-2.2元/月/平方米,无电梯房0.6-1.8元/月/平方米。
据了解,这份标准适用的是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那些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普通住宅小区(含包管性住房);高标准住宅、非住宅(含公寓)的前期物业供职收费,以及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供职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根据相关规定,开发商在销售(预售)楼盘之前,须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供职企业,签订物业解决前期供职合同,内容包括约定交房后的物业供职标准、内容等。来看一下具体收费标准——
有电梯住房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五星级2.20元,四星级1.80元,三星级1.20元,二星级0.90元,一星级0.70元;
无电梯住房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五星级1.80元,四星级1.40元,三星级1.00元,二星级0.80元,一星级0.60元。
具体收费标准在基准价的±25%幅度范围内,由开发建设单位在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物业供职企业时竞价确定,或经物业主管局部同意后,开发建设单位采纳协议方式选聘物业供职企业时协商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包管性住房物业供职收费不得高于三星级收费标准。
星级物业收费标准,包括海涵民众能耗费(增压水泵、保安消防系统、绿化养护、园林池塘喷泉、民众照明等能耗费),不包括海涵独自计量的能耗费(电梯、中央空调等由使用人独自按实分摊的公用高能耗措施设备能耗费)和应由物业供职企业承担的能耗费(办公和生活能耗)。此前在前期物业供职合同中对能耗费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而物业供职企业不得在物业供职合同之外向业主收取任何费用。
这份征求意见稿称,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供职收费等级标准,包括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将依据物业人员工资、供职成本改观、物价等因素,对外地物业供职收费等级标准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估,并视评估情况合理调整。国家和省对前期物业收费解决有新规定的,快手涨粉,企业信用征信平台,从其规定。
本通知实施后,高新区前期物业收费原则上不再独自核定。对供职内容超出《导则》规定的五星级物业供职等特殊物业项目,河北物业网,确需独自核定的,由开发建设单位凭市级物业主管局部的认定意见,向市物价局提出物业供职收费核定申请,市物价局将综合考虑成本调查情况、社会经受身手、价值程度等实际情况核定收费标准。
如果市民对这份征求意见稿有任何倡议或意见,请7月25日前反馈至市物价局收费解决处。电话: 8918394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