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建规〔2020〕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掩护业主合法权益,尺度物业解决电子投票行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解决条例》《深圳市业主年夜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物业解决电子投票规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0年8月11日
深圳市物业解决电子投票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掩护业主合法权益,尺度物业解决电子投票行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解决条例》《深圳市业主年夜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业主年夜会会议召集人(以下简称召集人)组织业主进行电子投票的监督解决。
本规则所称召集人,包括业主委员会、筹办组、换届小组、街道处事处。
本规则所称电子投票,是指召集人组织业主通过市住房和建设局部创立的市物业解决信息平台中的市物业解决投票系统(以下简称投票系统)进行业主年夜会会议投票。
第三条市住房和建设局部负责本市物业解决电子投票的指导监督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制定电子投票相关规定;
指导、协调区住房和建设局部开展电子投票工作;
创立、掩护和解决投票系统;
保管电子投票数据信息。
第四条区住房和建设局部负责辖区内物业解决电子投票的指导监督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负责辖区内电子投票活动的宣传与培训工作;
指导、协调街道处事处开展电子投票工作;
审核街道处事处的投票系统账号关联申请;
其他与物业解决电子投票有关的事项。
第五条街道处事处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物业解决电子投票的指导监督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指导召集人注册和使用投票系统账号;
指导召集人、社区居民委员会完成投票系统账号关联;
审核业主年夜会会议的电子投票延期申请;
指导、监督业主年夜会书面投票的补录;
受理业主对于电子投票事宜的投诉;
其他与物业解决电子投票有关的事项。
第二章 注册和身份验证
第六条召集人初次登录使用投票系统的,应当首先在投票系统注册账号。
第七条召集人使用投票系统的,物业天津,应当在物业解决区域张贴投票系统移动端—“深圳市物业解决公众供职”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官方微信公众号)的二维码和电子投票操作指南。
第八条业主应当自行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并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身份验证:
人脸辨认验证:业主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录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个人手机号码,系统将通过人脸辨认和发送手机验证码方式完成业主身份验证;
在线提交照片验证:无法通过人脸辨认验证的,业主除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录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外,还需在线提交产权证明、身份证件照片和个人手持该身份证件的照片,经召集人在线审核确认业主身份后,完成身份验证;
现场核实验证:无法通过人脸辨认验证可能在线提交照片验证的,业主可以携带产权证明、身份证件,经召集人现场审核确认业主身份、拍摄该证件照片和业主手持该身份证件的照片,并上传至投票系统后,业主完成身份验证。
召集人对前款第二、三种方式确认的业主身份的真实性负责。
业主完成身份验证后,便可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的业主身份绑定功能完成房屋绑定。
市住房和建设局部可以根据实际必要,对本条所规定的业主身份验证和房屋绑定方式进行修改和补救,并对修改和补救情况予以阐明,同时在市住房和建设局部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上予以书记。
第三章 年夜会发起和投票
第九条业主年夜会不采取电子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的,投票效果应当由召集人以分户为单位录入投票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