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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业租用国有物业延长1个月免租期

作者:物业网 2020-09-19 我要评论

记者8月12日重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获悉,《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供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

记者8月12日重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获悉,《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供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近日印发。《实施方案》提出14条政策步调,从严格落实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引导加年夜金融支持力度、不乱房屋租赁市场、切实抓好政策落实等方面,帮扶供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

此前,深圳市已出台了《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步调》(下称《若干步调》),提出了对承租国有物业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个体工商户免租2个月等系列步调。

《实施方案》提出,对于租用国有物业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个体工商户,物业,在《若干步调》有关减免物业租金规定的基础上,延长免租期限1个月,确保国有物业全年免租期限不低于3个月。

此外,《实施方案》从税收减免、金融支持、奖励贬责等方面引导、鼓励非国有物业为供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实施方案》在落实《若干步调》中关于“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免征3个月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对减免供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的出租人,可按减免租金月份数,另行申请昔时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对供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实际减免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在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存款,依照“应延尽延”要求,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物业安徽,还今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记者 林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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