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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房中协发文禁止以个人名义从事房地产代理

作者:物业网 2020-09-23 我要评论

深房中协发文禁止以个人名义从事房地产署理 继深圳五年夜房产中介机构中原、链家、Q房、乐有家和美联物业联合发...

深房中协发文止以个人名义从事房地产署理 继深圳五年夜房产中介机构——中原、链家、Q房、乐有家和美联物业联合发布声明坚决抵制“全民经纪人”营销模式后,名人,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以下简称深房中协)也正式发文止以个人名义从事房地产署理及居间供职。 

  6月23日,深房中协发布《关于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房地产署理及居间供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暗示,房地产经纪业务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承接,供职酬报稀疏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收取。任何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并收取费用。 

 

  房地产中介人员或社会相关人员凡被发现以个人名义违规从事房地产署理及居间供职并收取费用的,应参与“行业黑名单”,赐与禁业2年赏罚,抄送相关征信机构和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信息联合公示平台进行联合信用限制,在此期间任何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聘用其人,已聘用的应即时予以解聘。 

  深房中协倒退研究部主管华洪在蒙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暗示,协会本次发布这个《通知》次要是对外界、消费者的一个提示。因为从当初的行业自律规则来看,“全民经纪人”模式是违反规则的。不管岂论是法规还是行业自律解决文件,都明确要求“经纪人”一是必须持证上岗,二是必须得在公司机构的名义下,不能独自执业。 

  6月17日,深圳五年夜房产中介机构——中原、链家、Q房、乐有家和美联物业联合已经发布声明,坚决抵制“全民经纪人”营销模式。 

  走私单现象泛滥是深圳五年夜中介机构发起这场联合抵制的次要原因之一。他们暗示,名人,坚决不蒙受任何“全民经纪人”等模式的分销单干或类似操作行为;坚决不介入任何开发商/倒退商/渠道商发起的分销转介类“全民经纪人”违法违规营销模式。 

  而在6月19日,深房中协还发布过《关于切勿委托未实名登记的中介人员进行房产交易的郑重提示》(以下简称《提示》)。《提示》表现,《房地产经纪解决法子》第十四条规定:“房地产经纪业务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承接,供职酬报稀疏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收取。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 

  华洪补救指出,“下一步我们还会向主管局部提请,物业导航,针对深圳市内显现的典型案例进行查处,可能是纳入到行业的自律解决范围内,如《通知》规定的参与行业黑名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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