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晚间,栖霞建设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栖霞物业”)拟启动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完成后,全国企业公司信用征信管理平台,物业公司将适时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挂牌。
公告显示,栖霞建设及其控股股东栖霞集团分别持有栖霞物业70%、30%股份,成立于1996年的栖霞物业,从事专业化物业服务,具有国家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目前,栖霞物业深耕南京,物业浙江,辐射无锡、苏州,形成了区域发展的态势。截至2016年12月31日,物业浙江,栖霞物业托管物业总建筑面积为244.29万平方米,管理业态涉及住宅物业(多层、小高层、高层、别墅)、办公物业(写字楼)等。数据显示,2016年栖霞物业实现营业收入10,184.57万元,实现净利润507.66万元。
按照规划,现股东作为发起人,本次股份制改制方案以2016年12月31日作为改制的基准日,发行股份总额为3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栖霞建设及栖霞集团分别认购2100万股、900万股。股份制改制完成后,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新公司将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保荐机构,启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牌的相关工作。
对于子公司的改制及挂牌计划,栖霞建设方面表示,栖霞物业与公司在人员、产业、经营、机构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并独立承担 责任和风险。新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会影响公司独立上市地位,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