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河南焦作某小区,发生了醉酒男子高空抛酒瓶的惊险一幕。尽管这一行为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物业公司仍依据小区的管理规约,对这名男子处以断电30天的处罚。
事件曝出后,引来众声喧哗。有网友为物业公司的做法点赞,也有网友质疑管理规约中对业主断电的处罚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近年来,有关高空抛物伤人的消息屡见不鲜。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吴兆祥统计,2016年至2018年,全国法院审结的高空抛物坠物民事案件有1200多件,其中近三成为高空抛物坠物致人身损害;受理的刑事案件达到31件,其中超五成造成了被害人死亡。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分析称,在楼上往下扔东西,属于抛掷物。砸到人或者物后,轻者按照侵权责任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重者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司法实践中,处理高空抛物除了依据刑法和民法的相关规定外,更多的是依据各个小区制定的管理规约。管理规约是小区业主为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而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但管理规约是用来填补法律空白的,而不是用来替代法律的,更不能与已有的法律相冲突。
男子饮酒高空扔瓶 物业公司执行断电
9月29日,河南焦作一男子夜里喝酒,从13楼扔下酒瓶。物业公司根据管理规约,执行断电30天的处罚。
《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发现,很多人认为,断电处罚的管理规约是物业公司制定的,并因此讨论物业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
据北京律师肖东平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由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也规定,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应由业主共同决定。“实践中,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草拟管理规约,并提交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管理规约即生效,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并由物业公司具体负责执行。”肖东平说。
在北京某小区制定的管理规约中,规定全体业主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占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设施、利用共用部位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然而,业主范某在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也未向小区物业公司申报登记的前提下,擅自将其房屋进行改扩建。物业公司发现后,要求范某按照管理规约,拆除并恢复原状,但范某声称,他并没有在管理规约上签字,物业公司也不具备管理者的主体资格。
多次协商无果后,物业公司将范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将拆改部位恢复原状。
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接受业委会的聘请和委托,负责对该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因此有权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制止。范某作为小区的业主,应遵守管理规约的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最终,判决范某将改造部位恢复原状,并清理干净。
“这份管理规约是大家商量出来的,而且经过了绝大多数业主表决通过,管理规约公示期也没人提出异议。”对于法院的判决,住在这个小区的业主叶先生表示完全支持。叶先生对《法制日报》记者说,管理规约出台后,小区的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安全方面也让业主满意。
断电处罚引发争议 违反法律规定无效
河南焦作男子扔酒瓶被执行断电后,该小区物业经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停电的依据是管理规约的相关条款,而管理规约得到了小区90%以上业主的同意。
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大部分网民赞扬物业公司“干得漂亮”,认为高空抛物是拿不特定多数人的财产和生命开玩笑,让这种不道德和违法的行为受法律制裁很有必要。但也有一些人持不同观点,特别是法律人士。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运书认为,水、电、气、网是目前人们正常生产、生活的必需品。为保障人们能够正常地享受这些服务,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禁止随意停水停电。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即便用户未缴纳电费,供电企业也不可擅自停电,只有自逾期之日起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方可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电。
“也就是说,断电只能基于合同行为或者行政行为,管理规约不能约定如此有管理性质的处罚条款。因为物业公司并非与用户签订协议的供电企业,其只是受供电企业委托代管相关业务。物业公司与业主是完全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业主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按规定或合同约定管理物业,提供服务。物业公司既不是供电企业,更不是执法机关,无权对业主停水停电。”张运书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