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新区健康东街与金马路交叉口一处高端住宅小区的业主刘先生因物业费问题与物业产生了矛盾。业主因该小区收取高价物业费和全额空置房物业费而不满。市住建局物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像独栋、联排、双拼等高端小区的物业费和空置房物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均由业主与物业双方协商来定,价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非普通住宅物业费收取实行市场调节价
“按照我市的规定,配备电梯住宅五星级物业服务费基准价格为每月每平方米1.4元,可上浮20%。也就是说物业费每月每平方米最高收取1.68元,但我们小区却按照每月每平方米2.5元收取。”刘先生说道。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市民对于高端小区的物业费该如何收取并不了解,认为每月每平方米只要超过1.68元就是违法的,刘先生因此对该小区物业进行投诉。
市住建局物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此作了解答。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独栋、双拼、联排等各类高档住宅属于非普通住宅。按照相关规定,非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高端住宅小区物业不受监管,物业服务企业与全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通过协商,难以确定收费标准的,双方应向物价局和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核定收费标准书面申请,由物价局同房地产主管部门按价格构成核定收费标准,同时由物业服务企业按服务内容、服务成本同一半以上业主协商确定后,报物价部门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空置房物业折扣由双方约定按合同执行
同时,刘先生还有一个疑问。他认为,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减收。“我的房子已经空置了半年多,但向物业申请空置房物业费减收的要求时却被拒绝,照样是全额收取。”刘先生表示难以接受。
对此,市住建局物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解答说,关于空置房屋物业费打折的相关依据是《潍坊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双方共同确认(原则上以水、电、气计量情况为衡量标准)后,其空置期间的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按实际执行标准的50%收取。
同时,根据《潍坊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其他物业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其物业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也就是说,空置的联排、双拼或独栋等高端小区物业费收取可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通过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另行约定,按照合同执行。
,全国企业公司信用征信管理平台,物业导航,河北物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