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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调物业费部分业主不买账

作者:物业网 2020-03-23 我要评论

上调物业费部分业主不买账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西宁市城西区某小区居民向晚报《社区周报》反映,小区物业费由原来的1.1元/平方米上调为1.6元/平方米,住户都觉得一次性上调得太多,很难接受,希望社区记者予以关注。

  上调物业费居民不认可

  据了解,今年1月份该小区物业贴出通知说要上调物业费,每平方米上调0.5元,物业说这是因为下调电费后要将电费的公共损耗算入物业费中,可是没有告诉居民每家每户需要分摊的公共损耗是多少钱。而且许多居民认为小区物业服务并不到位,上调物业费不合理。

  公用设施用电损耗要平摊

  记者从该小区物业负责人处了解到,上调物业费的原因是,去年8月底,相关部门要求转供电小区物业要按国家规定目录电价(不满一千伏的合表用户电0.3964元/度)向住户收取电费,物业陕西物业导航,相关公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可通过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公平分摊。他们小区属于转供电小区,就按要求将住户的电费由原来的0.55元/度下调至0.4元/度。比如住户1-7月份用电2400度,按原来的0.55元收费就是1320元,而按照0.4元收费就是960元,节约了360元。但下调电费后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还是存在的,只能将公共损耗费用平摊进每家物业费中,如建筑面积131.1平方米的住户以前按照1.1元/平方米物业费收取时为1009元,上调为1.6元/平方米后物业费收取1468元,看起来是多交纳了459元,但这个数字和节约的电费相减后为99元,99除以7个月实际上只上调了0.1元的物业费。建筑面积为165.12平方米的住户1-7月用电为1760元,算下来物业费只多交了0.08元,从表面上看物业费上调了0.5元,实际上算上公共损耗等物业费上调的幅度并不高。物业认为自己是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调整,但是居民不认可。

  管理成本增加要面对

  物业负责人说,现在的1.1元/平方米的物业费还是2010年制定的标准,由于管理成本增加(如物业服务人员社保基数上调等),因此只能上调物业费。居民希望知道每户公共损耗的费用具体是多少钱,但是这个费用每个月都不一样,无法给出具体数字,只能平均分摊。针对居民们认为绿化面积不够、停车场等设施不到位的情况不属于物业服务范围,居民在当初购买房子时就应该对这些基础设施有所了解。

  公共能耗可计入物业费

  就此,记者也咨询了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他说,物业将公共能耗算入物业费是合理的,因为小区较大,每个月公共能耗费用不一样,这种情况下选取平均值的做法是合理的。对于一次性上调0.5元物业费是否合理,要看小区物业的服务星级,物业,一般四星级服务收取1.6元/平方米物业费是合理的。

  收费标准需进一步协商

  记者从贾小社区了解到,目前社区已经对该小区进行过两次入户调查。7月22日下午,社区、街道、业主委员会及物业四方协调,经过讨论物业决定暂时先不下调电费,具体的物业费收费标准还在进一步商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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