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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年夜皖客户端讯 记者获悉,由合肥市住房包管和房产解决局、合肥市发改委最新联合出台的《合肥市物业供职收费实施法子》(以下简称《法子》)已于11月1日起实施,与此前的老规定比拟,新规有哪些改观?记者采访了相关局部的负责人进行解读。
政府指导价范围变窄了
《法子》规定,物业供职收费根据物业的性质和供职内容等分歧情况,分袂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此中,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民众供职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非住宅、别墅(包括独栋、双拼、联排等)等非普通住宅、已成立业主年夜会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供职收费;物业供职企业为满足部门业主(物业使用人)必要或蒙受业主(物业使用人)委托开展的特约供职收费;车辆停放供职费等均实行市场调节价。
解读:在老政策中,政府指导价的范围更广:住宅小区物业供职收费中的物业综合供职费、车辆停放供职费、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等物业供职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非住宅的物业供职费、别墅(含独栋、双拼、联排、叠加)和实行酬报制的住宅小区的物业综合供职费、物业供职企业蒙受委托开展的特约供职等其他供职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业内人士暗示,如今业主对物业供职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元化,物业费更多实行市场定价,是适应当下物业行业的倒退改观,也是鼓励业主与物业单方重视协商、实践契约精神。
泊车供职费概念更明晰了
《法子》对车辆停放供职费有明确规定:
物业解决区域内的泊车供职收费包括车位供职费和场地使用费。此中专有车位(库),应交纳车位供职费;车位租用使用人应当交纳车位供职费和场地使用费。
解读:在老法子中,泊车供职费并未明确“车位供职费”和“场地使用费”两个概念。这容易引发矛盾:物业收了泊车供职费,车辆产生受损、被盗等情况就找物业企业;而物业企业认为其只是收取的场地供职费,其实不负责车辆的情况。此次《法子》对这一概念更加细化,物业导航,单方在合同中共同约定,有利于减少业主与物业之间关于泊车供职的“扯皮”。
外来车辆停放不再被排斥了
对于外来车辆停放问题,此次《法子》进行了修订:合肥市鼓励有条件的住宅小区蒙受其他外来车辆停放,并按规定履行有关办法。具体停放时段、免费时间、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约定,并在车辆进出口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物业公司对进入小区内执行公务以及为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救护的临时挺烦该车辆免收泊车费;对配送、维修、部署、装潢、邮递等供职的临时停放车辆提供未便,在必然时限内免收泊车费。
解读:这也是比拟老法子的一年夜改观之一,也是考虑到现实情况。如今泊车位资源紧缺,泊车难的问题日益突出,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广西路灯,在满足本居住区泊车需求的前提下,允许外来车辆停放,比方可以利用错时泊车进行有偿供职等。不过这关键要征得广年夜业主同意,且收益要用于小区建设及业主。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年夜皖客户端记者 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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