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4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兼金川工业园区党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白海泉受贿、贪污、巨额财富来源不明罪一案,以原告人白海泉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富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充公个人全部财富。原告人白海泉退缴的涉案赃款赃物,物业浙江,依法予以充公,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原告人白海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负担当责中共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的职务未便,蒙受别人拜托,为别人谋取利益,收受别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2 500.0404万元,数额特别巨年夜,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原告人白海泉伙同别人,物业浙江,利用职务未便,违反国家土地最低出让标准获取土地,侵吞国家财富265.4477万元,数额巨年夜,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原告人白海泉家庭财富、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责令其阐明来源,仍有人民币4 880.112702万元不能阐明来源,差额巨年夜,构成巨额财富来源不明罪。
鉴于原告人白海泉有坦白、立功,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退缴等情节,依法予以从轻惩罚,法院遂作出上述裁决。
(原标题问题: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副书记、 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兼金川工业园区党委原书记、 管委会原主任白海泉案一审公开宣:)
,快手涨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