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讯员赵丽红报道:5月25日,市民毕某前往市政务供职中心城管窗口,缴纳擅自砍伐树木罚款1000元。据悉,这是本年市城管局部针对未经容许砍伐城市绿化树木开出的首张罚单。
5月13日上午9时,市城管执法委综合执法四年夜队执法队员接到市民投诉,碧桂园翡翠山18街有人未经容许擅自砍伐、移植树木,破坏了小区的绿化措施,中国保安,影响了小区的绿化环境。执法人员通过调盘问问,确认系毕某驾驶挖机,未经容许擅自砍伐、移植碧桂园翡翠山18街民众绿地树木共计7棵。
经调查取证,毕某违反了《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法子》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事实清楚,物业导航,证据足够。依据《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法子》第二十二条第三项,根据自由裁量权,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供认违法事实,并及时对毁坏的树木进行了恢复和解救,决定赐与该当事人1000元罚款的行政惩罚。
城市绿化是城市当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门,物业浙江,也是广年夜市民的共同财富。城管局部呼吁,市民应自觉提高爱绿、护绿意识,共建绿色、标致、生态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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