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问题:万科物业因加收“增值供职费”被投诉
近日,哈尔滨市工人新村庄招商" target="_blank">招商。诺丁山小区业主投诉,小区开发商哈尔滨招商嘉天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嘉天公司)及长春万科物业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以下简称万科物业)在收前期物业费时,逼迫收取“增值供职”费。
据了解,招商。诺丁山小区在销售过程中不停对购房者宣传的小区物业为万科物业,物业费2.52元/月/平方米。2019年6月小区交房,招商嘉天公司和万科物业要求,业主在签订政府审批的1.60元/月/平方米的前期物业费基础后,必须再签订0.92元/月/平方米“增值供职”费的补救协议。直到此时,业主们才知道政府审批的物业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60元/月。
根据万科物业的增值供职内容公示栏所展示的内容,0.92元/月/平方米所享受到的“增值供职”次要分两部门,一部门是万科物业独有的智能化解决模式-睿供职平台解决供职;其它一部门指具体供职项目,包括婚礼扶助;关爱空巢白叟,节假日上门走访;按期组织白叟体检;免费存放轮胎;缴费赠礼品等二十多项。对于这些年夜部门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定人群的供职费,让全体业主承担,业主认为“很不公平”。
尽管对收增值供职费强烈不满,但绝年夜多数业主最后还是无奈选择了交费、签字。因为不交费、不签字不发入户钥匙。
其实,早在2014年1月1日,哈尔滨市正式实施的《哈尔滨物业收费解决法子》(以下简称《法子》)规定:住宅(不含别墅、公寓)物业供职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此中就规定, 房屋预(销)售前,由建设单位将物业供职标准报请区物业行政主管局部认定,快手涨粉,并将认定效果报请市物业行政主管局部备案;市价值局部据此出具核定物业供职收费标准。策划住宅进户时,物业供职企业应当依据市价值行政主管局部核定的收费标准与业主签定物业供职合同。
2017年7月26日,哈尔滨市发改委对招商嘉天公司报备前期物业供职收费标准也做出过明确批复:前期物业供职收费标准为1.60元/米/月,此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此中还要求:(开发企业)应在房屋销售现场的醒目位置公示物业供职企业名称、供职项目、供职标准和收费标准,做好明码标价;与物业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当将前期物业供职相关内容作为附件进行约定。
根据哈尔滨市相关规定,业主入住前,前期物业供职企业必须到物业行政主管和价值局部报备审定物业收费标准,并以此标准与业主签订物业供职合同。而哈尔滨市发改委给万科物业的批复是2019年7月11日业主入住后,物业收费标准每平方米1.60元/月,“此标准为最高标准,广西路灯,下浮不限”。此中还明确,中国保安,此批复执行期两年,经业主委员会与万科物业协商确定供职和收费标准的,批复自行废止。
在基础物业费上再加收“增值供职”,万科物业曾经不是第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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