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新规欠缴物业费将被函告工作单位 情况纷歧能否一刀切?
四川在线达州消息(记者 钟文博 杨迎)10月12日,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限期缴纳物业供职费的通知》(下称《通知》)称,欠缴物业供职费的所有业次要在11月底前进行补交,逾期未补交的,将记入欠缴物业供职费人员名单,所欠缴时间及金额将函告其工作单位,同时推送市区纪委监委和组织部。对此,有网友暗示,中国物业搜索,单位人员欠缴物业费的原因复杂,有些需通过诉讼办理,一纸函文告纪检组织局部欠妥。达州一本地论坛关于此事评论上百,一些行业律师、业主也在网上热议。
10月15日,记者多方走访,了解这则《通知》暗地里的诸多“声音”。
调查:欠缴物业费情况纷歧 有无奈之举也有“被欠费”
记者来抵达州老城区的都市花园小区发现,一单元门口坐着一位70岁摆布的年夜爷,探听得知其为物业公司聘任的小区解决员。当问及平时所收物管费、小区措施设备情况时,对方暗示不太清楚。“我们小区物业费年夜概1块1毛,但平时物业的供职只能说将就,门口随时都只是一个老年人在那儿,没任何素质性意义。”家住都市花园的李长青并未欠缴,但他坦言,住建局下发的通知没有站在业主方考虑,如果实际来调查就会发现有不少物业不作为的情况。
对于物业不作为,南外片区文丰小区业主陈文华深有感受,他也正是一位欠缴物业费的业主。此中缘由,他暗示“有苦难言”,因住老小区,各类配套措施都不完善,反映给物业公司却获得悲观回应。虽然只有每平方米1元不到的物管费,但多数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却越演越烈,甚至还显现“电梯成心罢工”。
有成心不缴费的,还有“被欠费”的。北外片区江湾城小区业主杨森属于“被欠费”。因为交房装修的时候在物业公司缴过几千元的装修押金,物业公司方暗示前期物管费就从押金里扣,但得多业主因为忘记去物业公司策划押金转物管费的手续,招致包括杨先生在内的部门业主“被欠费”。
家住西外仁和春季的王燕林讲述记者,所住小区物业费是1.5元/平方米,中国物业搜索,因为是新小区,在交房时预缴了半年的物管费。针对《通知》,中国保安,他提出了本人的看法,欠缴物业费应该属于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合同协议,物业公司未尽职责,一定会有年夜部门业主发生悲观应对的情绪,但相关局部只凭一纸文件就把错都归结于业主是极差别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