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市监特种〔2020〕286号
开展电梯维保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平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加强电梯质量平安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22号)精神,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掩护调养模式和调整电梯考试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56号)要求,结合上海智慧城市建设、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等工作要求和本市智慧电梯建设实际,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当代科技应用,加强电梯维保环节监管,提升本市电梯质量平安程度,经研究决定在本市开展电梯维保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平安倒退理念,以超年夜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身手当代化为导向,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为契机,连结问题、需求、成绩导向,强化制度立异、推动维保方式改革,强化科技应用、推进智慧电梯建设,强化责任落实、推动电梯质量平安程度提升,增强市民乘梯平安感和称心度。
二、次要步调
(一)做好电梯基础数据筹备。一是全面清理电梯基础数据。整合现有电梯监察、考试、行政审批、移动监管等信息系统数据,进一步提高电梯基础数据准确率。通过市智慧电梯平台系统归集电梯全生命周期数据,同步对接市场监管总局电梯追溯系统、市城运平台、市房管局智慧物业解决监管与供职信息平台等外部数据,打造全市电梯年夜数据枢纽,并逐步创立电梯数据的动态更新和自动纠错机制,为电梯年夜数据应用和智慧监管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开展电梯维保信息备案。落实《上海市电梯平安解决法子》的相关要求,在本市开展电梯维保业务的单位应当在2020年6月30日前,通过市智慧电梯平台维保备案系统实施备案。(具体备案要求和流程见网站阐明,)各区市场监管局要督匆匆电梯维保单位按要求及时完成备案,并加强电梯维保备案系统数据的核查,确保备案信息真实准确。电梯考试机构应在按期考试时查对相关信息,发现实际情况与备案信息纷歧致时,要督匆匆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进行革新。三是推广张贴“上海智慧电梯码”(式样及功能见附件1),形成电梯监察、考试、使用解决、维保、公众监督的统一入口,并结合“上海智慧电梯码”的张贴进一步全面核实清理电梯基础数据。黄浦、徐汇、嘉定应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张贴工作,其他区应在9月底前完成。(张贴的具体要求和流程等可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市智慧电梯”盘问)
(二)推行信息化、智能化电梯维保模式。鼓励本市各电梯维保和使用单位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的方式加强电梯日常维保解决。2020年7月1日起,中国保安,在全市推广应用“上海电梯维保”微信小办法,(具体使用要求可至市智慧电梯平台维保解决系统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市智慧电梯”盘问)逐步实现维保记录无纸化、维保过程透明化、维保信息数据化、维保成绩可追溯。使用自有维保信息化系统开展维保业务的单位,可通过与市智慧电梯平台维保解决系统对接的方式,实现相关数据的互联互通。上传至市智慧电梯平台的相关维保记录与纸质记录具有同等效力,消除纸质电梯维保记录的逼迫要求。各区市场监管局应组织开展“上海电梯维保”微信小办法的应用培训,并结合现场监督搜查,督匆匆、引导电梯维保单位采取信息化、智能化方式开展电梯维保,对于已实施信息化、智能化维保的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督查、搜查的方式,减少现场监督搜查频次。
(三)开展“按需维保”试点。依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掩护调养模式和调整电梯考试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56号)要求,推动电梯维保由固定周期、固定项目向“按需维保”变化,提升电梯日常维保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引导使用、维保单位由“重维保过程”转为“重维保成绩”。按“物联网+维保”的要求,通过开展“按需维保”试点,推行“线上全天候监测+现场针对性维保”模式。试点单位应当结合电梯远程监测数据,根据维保阐明书和设备运行状况,依照本单位“按需维保”方案,逐台确定现场维保项目、内容和周期,并制定试点电梯“按需维保”年度谋划表,报送市智慧电梯平台。“按需维保”试点电梯现场维保间隔最长不得超出3个月。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上海市电梯“按需维保”试点工作要求》(见附件2)并发表试点企业名单,组织开展对试点企业的监督搜查和“按需维保”质量的抽查、评估,创立健全试点退出机制;各区市场监管局应组织开展本区试点电梯的监督抽查,抽查比例得多于辖区试点电梯数量的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