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黄冈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用人必要,依照《事业单位人事解决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法子》(鄂人〔2003〕16号)要求,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局核准,黄冈市城市解决执法委员会组织黄冈市园林绿化解决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绿化养护工(工勤技能人员)。现将有关事项书记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4名绿化养护工(工勤技能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黄冈市园林绿化解决处公开招聘绿化养护工(工勤技能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好,山西物业,热爱园林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终年在一线室外从事园林绿化建设与养护作业;
4、春秋在18周岁以上 40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3日至2002年8月3日期间身世。取得园林绿化养护技师等级证书的,春秋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4年8月3日至2002年8月3日期间身世;
5、具有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水平,具备胜任本职工作所必要的专业常识和操作技能;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单位、岗位及条件见《黄冈市园林绿化解决处公开招聘绿化养护工(工勤技能人员)》,附件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蒙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了党纪、政纪赏罚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测验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结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和法子
(一)发布招聘书记。通过黄冈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和黄冈市城管执法委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测验、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的相关信息均通过市城管执法委官方网站()发布书记。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纳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根据网上发表的信息,下载填写《黄冈市园林绿化解决处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绿化养护工(工勤技能人员)报名登记表》(下称“《登记表》”,附件2),连同应聘资料到市城管执法委人事科报名。
2、报名时间:2020 年8月10日至8月12日,共3天,每天上午8:00至11:30,物业浙江,下午15:00至17∶30。
报名地点:黄冈市城市解决执法委员会人事科(地址:黄冈市高新区新港一路8号)。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第二代身份证、结业证、工人技术等级证(有则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等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黑色照片4张、《登记表》一式2份。
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解决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书记和诚信应许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过失,在资格确认时被消除测验资格,由此发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身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消除报名资格;对伪造、假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测验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查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惩罚。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革新,以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城管执法委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1)春秋、工作经历截止日期。2020年8月3日(计算到书记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