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辖区园林绿化的建设解决工作中长期倒退结构、年度谋划,物业浙江,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园林绿化结构设计、建设工作,指导社会单位绿化和城镇绿地建设工作。
(三)负责辖区园林绿化日常监督解决及考核工作,牵头负责上级行业主管局部对辖区园林绿化的考核工作;完成市政管养和园林绿化的其余任务。
(四)负责辖区园林绿化新建项目的结构设计及建设质量监督解决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及新技术、新资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六)负责辖区园林绿化投诉受理工作,企业信用征信平台,督匆匆相关单位调查整改及应急处置惩罚惩罚工作。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区会计核算分中心)
(二)园林科
(三)建设科
(四)公用事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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