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关于贯彻《长沙市住宅区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有

作者:物业网 2020-09-15 我要评论

关于贯彻《长沙市住宅区物业维修基金解决法子》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淡风轻搜房博客,关于贯彻《长沙市住宅区物业维...

关于贯彻《长沙市住宅区物业

维修基金解决法子》有关工作的通知

长房政发〔2003〕044号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当真贯彻落实《长沙市住宅区物业维修基金解决法子》(长政发〔2002〕48号,以下简称《法子》),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年夜宣传力度,普及深入地宣传《法子》,足够认识创立物业维修基金的重要意义,正确理解物业解决收费和物业维修基金的关系,着眼以后,立足长远,包管物业维修基金归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市房屋产权解决局为全市物业维修基金的主管局部,各区房屋产权解决局负责辖区内物业维修基金归集的搜查、指导工作。为进一步做好物业维修基金解决工作,根据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解决法子》的规定,《法子》实施之日起,开发建设单位策划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提交《物业解决方案》。
  三、物业维修基金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措施设备年夜中修和更新改造,由业主本人缴存,本人使用,归业主所有。物业维修基金属民间自存自用费用,河北物业网,不属行政、事业及供职性收费。
  四、物业维修基金缴款凭证统一采取专用收款收据《长沙市物业维修基金缴款凭证》。凭证一式四联(第一联代收单位保留联;第二联业主缴存凭证联;第三联房产档案保留联;第四联物业维修基金缴存窗口保留联)。代收单位在物业维修基金缴存窗口申报缴交物业维修基金后,由物业维修基金缴存窗口开具《长沙市物业维修基金缴款凭证》。
  五、代为归集的物业维修基金,不计入房屋销售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的规定,不计征营业税。
  六、市房屋产权解决局设立的专门物业维修基金代管机构,应创立和完善各项物业维修基金归集、使用和解决制度,设置快捷便利的物业维修基金自动盘问系统,被动蒙受业主的监督。由市房屋产权解决局代管的物业维修基金,每半年应蒙受审计局部的审计监督,实现物业维修基金解决科学、高效、平安的目的。
  七、首期物业维修基金缴存办法:
  (一)房屋销售前,物业浙江,由开发建设单位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市物业维修基金缴存窗口领取《长沙市物业维修基金缴款明细表》。
  (二)房屋销售时,开发建设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和购房人所购房屋的类型、金额计算出购房人应缴交的物业维修基金数额,并准确地填写《长沙市物业维修基金缴款明细表》,由购房人按应缴金额足额缴交物业维修基金。
  (三)在策划房屋栋证时,开发建设单位凭《长沙市物业维修基金缴款明细表》在市物业维修基金缴存窗口领取《长沙市物业维修基金缴款通知书》,到委托银行缴款。
  (四)在市物业维修基金缴存窗口领取分户的《长沙市物业维修基金缴款凭证》,代收单位保留第一联,交购房人保留第二联(业主缴存凭证联)。
  8、实行物业维修基金制度的时段划分:售房单位向购房人策划交房手续时,须向购房人足额代为收取物业维修基金;售房单位在策划房屋初始登记(栋证)时,应将代收的该栋物业维修基金全额缴交至市物业维修基金缴存窗口。尚未售出房屋的物业维修基金由开发建设单位按《法子》规定缴交。
  《法子》实施时,开发建设单位曾经出售的房屋,未代为归集物业维修基金且尚未策划房屋初始登记的和已策划房屋初始登记但尚未策划房屋转移登记(户证)的,应向购房人代为收取物业维修基金,物业浙江,并及时向市物业维修基金缴存窗口缴交。
  《法子》实施后,开发建设单位在售房过程中应严格依照《法子》规定做好首期物业维修基金代收工作。
  九、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市房地产解决交易所不受理未提交《长沙市物业维修基金缴款凭证》的房屋初始登记和房屋转移登记的申请。开发建设单位申请策划房屋初始登记和购房人策划房屋转移登记除了应提交原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交《长沙市物业维修基金缴款凭证》第三联(房产档案保留联)。
  十、按长沙市人民政府第81号令,单位自管公有住房以经济适用房价值出售后,首期物业维修基金按《法子》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缴交,但在核定物业维修基金的购房款基数时,以购房人实际支付的价款为准,即扣除了购房人夫妻单方应享受的住房补贴的价款为计算基数进行核定。
  公有住房出售后的物业维修基金归集,由售房单位按规定从售房款中提足后缴至市物业维修基金缴存窗口。购房人缴存的物业维修基金,按户计入个人住房物业维修基金帐户,售房单位提取的物业维修基金按栋建帐,计入售房单位物业维修基金帐户。
  十一、《法子》实施前,开发建设单位按1998年长政发41号文件规定标准已归集物业维修基金的,应在《法子》实施后三个月内,对已归集的物业维修基金进行清理、查对、造册。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统一缴交市物业维修基金专户代管;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委员会决定解决方式。
  未达到《法子》规定标准或未归集物业维修基金的,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组织归集或委托物业解决公司代为归集;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购房人可自行到市物业维修基金缴存窗口申报缴交。
  十二、《长沙市物业维修基金缴款凭证》是房屋再交易的重要证件,是房产档案需保管的要件之一。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市房地产交易解决所在策划房屋初始登记或转移登记后,《长沙市物业维修基金缴款凭证》随产权材料移交市房屋产权监理处档案馆存档。
  十三、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宁乡县住宅区物业维修基金解决参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长沙市房屋产权解决局

长沙市财政局

长沙市物价局

     湖南省长沙市处所税务局

长沙市审计局

          长沙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国物业网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中国物业资讯网
相关文章
  • [field:title/]

    浙江省慈溪市观海卫镇环卫保

  • [field:title/]

    保洁服务合同书

  • [field:title/]

    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公寓物业保

  • [field:title/]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