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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政务服务网 权力事项 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

作者:物业网 2020-10-15 我要评论

罕见问题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省公安厅 供职对象 个人、法人 申请条件 1、是依法设立的保安供职公司可能依法设立的...

罕见问题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省公安厅   供职对象 个人、法人  
申请条件 1、是依法设立的保安供职公司可能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职业培训机构;2、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师资力量,此中保安专业师资人员应当具有年夜学本科以上学历可能10年以上治安捍卫解决工作经历;3、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场所、措施等教学条件。(二)前款(一)中所列的保安培训所需师资力量,是指师资人员得多于6人,此中保安专业师资人员应占师资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保安专业师资人员应当具有年夜学本科以上学历可能10年以上治安捍卫解决工作经历;(三)前款(一)中所列的保安培训所需场所、措施等教学条件是指: 1、有不低于占地20亩以上的固定培训场所(租用土地的,租期在5年以上),房屋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且所有措施符合国家环保、劳保、平安、消防、卫生等有关标准;2、有不低于200平方米符合保安职业培训要求的消防、技防等实习操作场所;3、有与培训内容相适应、满足培训要求的室表里训练场馆、场地、多媒体教室、藏书楼、阅览室、实验、实习措施和仪器设备;4、招收住宿学员的,食宿场所应符合治安、消防、卫生平安等有关规定要求。保安培训机构在注册地以外设分教学点的,分教学点应符合教学条件要求。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层级 省级  
行使内容 《保安供职解决条例》(2009年10月13日国务院令第564号)第三十三条:申请从事保安培训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资料。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培训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阐明理由。   许可数量 无限制  
通办范围 全省   是否投资事项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15   应许办结时限(工作日) 1  
法定办结时限阐明 暂无  
应许办结时限阐明 应许时间不包括海涵现场勘查等步骤所必要的时间。  
策划流程 公安机关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核发》告知应许,申请人愿意作出符合申请条件的应许并提交签章的告知应许书,名人,省辖市公安机关对符合设立条件的,应当受理并报省公安厅依法实施审批决定。申请人不愿意作出应许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审批。 (1)受理:由申请人向省辖市公安局提交申请设立保安培训单位资料。对符合《保安供职解决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供职解决条例法子》和《保安培训机构解决法子》等有关规定,申请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对申请资料不符合的,赐与不予受理的决定,资料退回。对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应当就地可能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查:省辖市公安局一是依照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利用河南省信用信息平台联合奖惩系统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专人登陆河南省信用信息平台联合奖惩系统,在线盘问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次要解决人员是否属于惩戒对象;二是采纳当事人书面应许、局部间核查(走访、电话咨询、信函)等方式,对法定代表人和次要解决人员提交的个人简历、从业资质和无犯罪记录进行核查;对师资力量布局和师资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三是对申请单位的场所、提供保安培训所需的措施、装备等进行现场核查。若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次要解决人员不属于惩戒对象、法定代表人和次要解决人员的个人简历及从业资质真实合法、师资布局符合要求、师资人员相关资质真实合法且现场核查情况与申报资料相符,由核查人员写出核查陈述、填写核查表,经逐级审核,以省辖市公安局名义上报省公安厅(若有关人员应许内容与法定条件不符的,通知申请人及时补救阐明);若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次要解决人员属于惩戒对象的,法定代表人和次要解决人员个人简历存在伪造、虚假现象的,师资布局不符合要求的,师资人员相关资质证明存在伪造、虚假现象的,申报资料与现场核查情况不符的,由核查人员写出核查陈述,按规定办法审核,赐与不予许可的决定。(公安部《关于治安解决“放管服”改革优化保安行业营商环境部门步调的阐明》要求,对于在审批时限内无法核查清楚上述有关证明事项等应许内容,其他条件均符合要求的,应当依法及时核发许可证。申请人取得许可证后,公安机关应当连续对未核实清楚的事项进行核查,发现申请人应许内容与事实不符的,依据《公安机关实施保安供职解决条例法子》第四十三条规定吊销行政许可决定,并对有关企业和人员纳入诚信解决。) (3)决定:经省公安厅主管局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按办法报批,以省公安厅名义下发准予许可的批复,核发《保安培训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通知所在地公安机关,由其通知申请人。 (4)送达:印发省公安厅批复文件,制作《保安培训许可证》,通知省辖市公安局主管局部领取并按规定送达当事人,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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