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已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在条例正式施行前夕,大厂人才,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媒体见面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仇杨均出席会议并讲话。
法工委主任王旭东首先通报了《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基本情况。该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开门立法,以法规形式将我市物业管理领域的实践经验予以固化,并创设了十余项创新性制度安排,具有浓郁的温州地方特色。市住建委副主任李晓群代表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尽快制定完善物业等级服务标准等配套政策制度,依法开展监督管理,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仇杨均指出,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要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条例的贯彻施行,让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共同监督条例的实施,让更多群众享受良好的物业服务,大厂人才,共享城市建设文明成果。一要突出重点,扩大宣传。要大力宣传条例实施的积极意义、创设的制度亮点、落地的典型做法,全方位、持续性展示条例制定与施行的成效。二要条块结合,曦聚绰,形成合力。市住建委要切实承担牵头责任,镇(街)要切实承担属地责任,五马、大南、蒲鞋市要提供实施样板,做好示范引领。三要跟踪问效,精准监督。市人大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要通过高质量的执法监督,实现立法和监督工作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