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是广州市黄埔区科城山庄二期锦泽园的业主。近日,他留意到小区物管出了一个《锦泽园养犬管理规定》。由锦泽园物业服务中心落款的这份“规定”日前被张贴到小区的各个楼道布告栏。
这份“规定”未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其中有些规定,让李先生这个养犬人感到不满。不过,也有业主表示支持小区物管的“养犬规定”,并称小区的规定能扼止小区有些业主的不文明养犬行为。
养犬业主感不爽小区“养犬规定”
细数多条是“过分要求”?
李先生养了一条狗。按照《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他办理了养犬登记。日常,他也遵照法律法规文明养犬。这个由物管出的《锦泽园养犬管理规定》,虽然有些规定与《条例》相契合,但是也有一些规定让个别业主如李先生感觉不爽。
物管出的《锦泽园养犬管理规定》
物管出的《锦泽园养犬管理规定》
李先生向南都记者提供了这份两页纸的《锦泽园养犬管理规定》,并条分缕析地讲出了自己的不满。
首先,根据这份“规定”,“养犬人应在本规定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犬到管理处登记,填写养犬登记表和养犬义务保证书。拒绝签订义务保证书的不得养犬”。而根据《条例》,市民只需向公安机关登记养犬即可。李先生称,既然登记了,“我养不养不是(物管)你说了算的”。
其次,这份“规定”要求养犬的业主“携犬出户时,烘干,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不得携犬与他人一起乘坐电梯。携犬人应当携带垃圾袋,随时将犬的粪便收装,带回自己卫生间处理。违者经查证后,由物业公司按每次50元收取清理费。”而对照《条例》,《条例》规定,在养犬严格管理区内没有不得携犬与他人乘坐电梯,粪便要带回自己卫生间处理的要求。
遛狗时必定要上下楼,李先生认为不能与他人乘坐电梯这一条不予犬主方便,同样近于无理,“这是哪来的规矩?”而遛狗时要求犬主携垃圾袋收装粪便带回自己卫生间,李先生很不解,“我就算拿回家,不是照样也要装垃圾袋扔出来?”
另外,“规定”还要求业主,包括小区主要道路、公园、景观水池在内的“业主活动场所30米范围内,以及在重大节假日或者小区举办重大活动期间禁止遛犬”。《条例》并无此项内容。李先生也表示,“我觉得下楼就是30米范围内了,是不是我就不能下楼遛狗呢?”他认为,这种种“规定”实际侵犯了业主的权益。
业主:
“规定”未经全体业主同意
也有业主表示赞成
李先生介绍,他所住的锦泽园是科城山庄二期,共有大概2000户业主,养狗的估计有数十户。小区讨厌养狗的业主,李先生说,也有,但是少数。为了搞清楚是谁想出来的这个“规定”,他跑去问物管。“物管说是有人到他们那边告状。”告状的内容是“有人养狗不是很文明”。李先生猜测,因拗不过有业主“天天告状”,物管故出此策略。
李先生表示,小区确有不文明养犬的业主,“有的狗随处拉屎,有的狗很凶,不牵绳,把养狗的名声搞坏了”。但是,他认为这个“规定”太过“冤枉好人”了。“我估计这个规定也没法执行,(但是却)让我们养狗的好像低人一等。”
目前,广州关于养犬有一部法律法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李先生建议,如果真的是为警示业主文明养犬着想,张贴上述法律条例即可,何必大费周章,自行搞个“规定”出来折煞人呢?而且,李先生还称,这个规定也没有经过全体业主的表决同意。
不过,也有业主表示支持物管的养犬管理规定。今晚(7月30日),记者联系上一名锦泽园的业主黄先生。黄先生表示自己不养犬,他曾见到小区确有个别业主不文明养犬的行为,“有狗主养了狗,上下电梯时,拉屎拉尿弄得电梯臭气熏天的”。对于物管推出的小区养犬管理规定,他表示赞成,“赞成的人也挺多的”,若需表决,他肯定是投赞成票。
资料图
物管:
张贴的规定系“告知”
或将投票决定
南都记者联系上了锦泽园物管。物管人员承认,因小区暂无业委会,这份关于业主养犬的规定系物管应“广大业主要求”向小区业主发出。
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央企物业管理托管,我们可以介入资产接收、工程总包、投资管理运营。
这里可以物业服务费评估,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招标代理等一条条服务面向全国各省市组建特许经营 连锁服务公司。
合作咨询电话:184-110-75616 李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