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出“5个试点+9项机制”改革组合拳
物业管理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也是社区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随着深圳城市化迅猛发展,物业企业和小区业主的矛盾纠纷凸显,物业纠纷数量激增。同时,在物业管理行政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和工作压力不断增大的情形下,当前物业监管工作面临多种亟待解决的难题。
“深圳是全国物业管理的发源地,物管行业在深圳起步早、发展快。但我们也清晰地认识到,物业管理在国内仍属于新兴资产,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面临着诸多制约其发展的不利因素和不易解决的矛盾。”福田区住建局副局长杨杰介绍称,当前面临的难题主要体现为:物业行业缺乏管理规范,行业管理标准不够清晰;基层监管机构缺位,基层部门行政管理力量配置严重不足,致使现有物业管理的行政监管职能很难落实到位;业主委员会运作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督管理;物业管理纠纷凸显,维稳压力增大;相关职能部门职责边界不清,监管效率低。
据统计,福田区共有物业企业376家,物业项目1300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不到40%。针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今年初,福田区委出台《福田区关于深化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党建为引领,打出“5个试点+9项机制”改革组合拳。
“5个试点”包括试点在住宅小区建立党组织、试点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试点社区两委成员在业主委员会“交叉任职”、试点城中村引入专业物业管理、试点开展委托街道执法。
“9项机制”则包括建立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荐提名遴选机制、建立多层次物业和业主委员会监督机制、建立社区“四方联动”协调沟通机制、建立业主委员会履职承诺和述职评议机制、建立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审计监督机制、建立社会力量参与业主委员会规范运作机制、建立物业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评价机制、建立业主委员会抽签定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制度。
福田区还专门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区委常委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福田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结合该区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由相关部门和单位承接任务进行试点突破,着力构建物管改革“福田样本”。
以党建为引领
试点街道改革成效凸显
该项改革的最大亮点是紧抓“党的领导”这个中心不放松,不断探索将党建工作向小区、企业延伸,从而进一步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核心引领作用。
在改革工作推进过程中,为确保改革事项落到实处,福田区住建局牵头积极展开调研工作,先后制定《关于协助在福田区开展抽签方式定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函》《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党组织建设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目前,改革成效已经凸显,福田街道和香蜜湖街道的相关负责人在经验推广会上作了分享。
加强小区党支部建设是改革中的重要一环。在福田街道先行试点的经验基础上,福田区住建局联合福田区委改革办、区委组织部在福田区10个街道深入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工作。截至目前,福田区10个街道已成立小区党支部414个,其中,福田街道就成立了61个党支部,充分调动和发挥了党员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香蜜湖街道在11个社区居委会创新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着力健全业委会积极有序参与社区治理的体制机制,切实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同时促进小区环境净化美化,推进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福保街道则探索推进物业纠纷快速调解机制,组建物业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将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纳入人民调解机制;组建物业管理法律团队,为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推进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职能部门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
福田区住建局还在莲花街道研究设立福田区“党建+物管”教育培训基地,通过事前对全区物业企业、业委会和社区工作站进行党政知识、物业法律知识、依法信访等多个领域的培训,从源头上把关,将各类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改革实施过程中,福田区住建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总结改革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与区委改革办、街道办等单位进行深入探讨,力促改革向纵深推进。其中包括探索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履约评价机制,制定福田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探索制定提升物业服务费指导标准;搭建福田物业监管资讯化平台;修订《福田区关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建立福田区应急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方案,解决物业管理真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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