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后法官到小区实地探访,受害人家属看到通风井忍不住哭了起来 摄/记者 刘畅
上午开庭,受害人的老伴和两个女儿到庭应诉。在法庭上,情绪一度失控 摄/记者 刘畅
老人坠下通风井 家属索赔
原告:下楼倒垃圾再没回家 查监控后在地库发现遗体 物业公司:老人未遵警示擅入 自己有责任
古稀之年的刘大爷下楼倒垃圾后再也没有回家,老伴和女儿女婿找遍老人平时遛弯的地方,报警、查监控,第二天最终在小区地下车库的通风井里发现了老人的遗体。经鉴定,老人是从地下一层坠落到地下二层死亡,家属认为物业公司新纪家园在公共场所内没有尽到安全管理责任,起诉索赔67万余元。
今天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亚运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物业公司辩称,老人穿行地下车库回家违反规定,且通风井门只在定期检查维修时才会打开,案发时并没有打开,所以老人对自己的死亡负有一定责任。
案情
七旬老人小区通风井坠亡 家属告物业
刘大爷今年70岁,几年前他在西坝河54号院的家拆迁后,在太阳宫南街小区分得一套房屋,物业,和老伴一起搬了进去。大女儿小维一家也住在这个小区,平时老两口不开伙,去大女儿家一起吃饭。
2016年1月17日晚上6时许,刘大爷下楼倒趟垃圾就再也没回来。次日,他被发现在小区地下停车库的通风井内坠亡。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刘大爷的老伴和两个女儿认为,物业公司在公共场所内没有尽到安全管理责任,没有在危险位置设置警示、提示标志。事发时,通风井的门没有上锁,而且看起来和家用门没有区别,致使刘大爷误入坠亡。家属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要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67万余元。
据记者了解,该案此前曾于3月1日开过一次庭。
原告:查监控得知老人地下车库“消失”
原告表示,事发当晚风很大,刘大爷吃完晚饭下楼倒垃圾就再也没回来,老伴和大女儿小维找不到老人,又通知了二女儿小震一起寻找。三人按照老人平时喜欢遛弯的地方找了一遍,没有找到。第二天下午,家人到派出所立了案,随后派出所和物业公司联系,查看了小区内的监控录像。
根据录像显示,事发当晚6时13分的时候,刘大爷在3号楼的电梯里出现过,他扔完垃圾后,全国企业公司信用征信管理平台,又折回来向地下停车库的方向走去,这时过来一辆车,随后一闪就看不到他了。
原告表示,当时她们以为老人是被车撞了,但奇怪的是车没有颠,也没有踩刹车。他们也询问过事发当时在小区院内遛狗、遛弯、下棋、跳广场舞的街坊邻居们,都说没看见过老人。
“后来我们又去查找了监控录像,了解到,父亲失踪前是和小区内的一名老太太一起遛弯,转了三圈之后两人进入地下停车库,不一会儿那名同行的老太太出来了,却不见我父亲,所以我们断定,父亲肯定还在地下停车库内。”
事发第二天晚上,物业,老人的大女婿小胡又去仔细查看监控,发现老人在车库一拐弯处不见了,后来查看才发现老人是跌入小区地下车库的通风井内坠亡了。家人随后报警,警方到现场确认老人已经死亡。后尸检结果显示老人是高坠死亡。
庭审 物业:该公司没过错不应赔偿
今天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亚运村法庭再次开庭。
原告刘大爷的老伴和两个女儿到庭参加诉讼,三人眼圈通红,向法庭描述事发当天情况的小女儿已经抽泣多次,泣不成声。被告新纪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一名工作人员和一名代理律师到庭应诉。
被告新纪家园物业公司辩称,物业公司没有实施任何故意的以及任何不配合的侵权行为,对于刘大爷坠亡事故的发生也没有任何的因果关系,所以他们不同意原告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被告新纪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辩称,作为物业管理企业,该公司已经尽到监督管理的指责。对于伤害事实的发生,公司并无过错。且死者刘大爷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视地下车库不得擅自进入的警示标志,应对其自身坠亡负有一定的责任。
物业公司辩称,此次事故的发生与该公司的行为并无因果关系,死者坠亡也不是该公司造成。物业公司作为管理者,预见本案所涉及区域可能存在危险,并采取了相应的警示措施,该公司并未构成侵权行为。
工作人员作证 当晚未发现通风井门打开
上午10时许,被告带来的保安巡视员和维修员等多名公司员工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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