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谢颖、通讯员钟小欣报道:15日上午,因质疑小区业委会选举违规,多次向镇政府反映情况未果后,厚街汇景凯伦花园业主赵先生将厚街镇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该小区业委会备案一案开庭审理,该镇镇长蒋亚军出庭应诉。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3年9月,厚街镇汇景凯伦花园向业主发布了一份《业主身份及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投票权数公告》,随后,经过小区业主选举产生了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去年1月,厚街镇人民政府根据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申请,按照相关规定作出了《厚街镇汇景凯伦花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备案通知书》。
当年9月,小区业主赵先生根据业委会公告得知,该小区建筑总面积为19余万平方米,业主总人数为1541人,而参加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活动的业主一共为859人,代表了8.2万平方米面积。因此,赵先生认为该次选举中参与业主、代表面积比例均不足一半,不符合物权法规定,因此厚街镇政府对该业委会的备案行为也缺乏合法基础。
随后,赵先生多次向镇政府反映情况,未果,中国物业搜索,遂将厚街镇政府诉至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并申请追加业委会为第三人,要求镇政府撤销对该小区业委会备案。
昨日上午,法院依法对该案开庭审理。厚街镇镇长蒋亚军代表厚街政府坐在被告台上,在最后陈述时,蒋亚军说,“小区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是民间自治行为,我方坚持为人民服务、走人民群众路线。在业委会成立过程中尽力协调,但若无法协调,我方主张各方以法律途径解决。”
昨日庭审现场围绕三个争议焦点进行,全国企业公司信用征信管理平台,主要争议为该小区选举业委会投票权面积计算标准是否合规,以及厚街政府作出案涉备案通知书是否有事实、法律依据。
庭审焦点
1
原告是否超过起诉期限
赵先生在庭上称,2013年9月20日后,根据业委会公告才得知投票总面积和总人数,应当适用最长时效5年期限,因此未超过诉讼时效。
而业委会认为在2013年7月2日,已通过报纸等媒体以第三人名义发出招标公告,根据规定,登报视为已经送达各方,因而已过了诉讼时效。
2
投票权的面积计算标准
赵先生认为,小区建筑物总面积为19余万平方米,建筑物的商铺位、停车位也算建筑总面积,而镇政府与业委会将商铺位、停车位排除在外,与法律规定不符。
业委会则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小区建筑物面积分为专有部分面积和总面积计算方式,总面积包括了专用部分1430套房的面积和非专用部分111套房的面积。在本次选举中,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中国物业搜索,业主人数按专用部分一户一人,非专用部分多户一人的计算方式得出业主总人数为1405人,即投票权的面积为12余万平方米。镇政府则同意业委会上述观点。
3
备案是否有事实、法律依据
赵先生之所以将厚街镇政府告上法庭,认为其对于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投票结果不应认可,依法也不应为其出具备案证明。
厚街镇政府答辩称,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收到资料5个工作日内必须发出备案回执,法律未规定不可以发出备案回执,也未规定应该如何审查备案资料。业委会已按规定提交了备案资料,因此,厚街镇政府作出备案回执行为具有充分事实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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