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深圳物业协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物业优秀项目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了优秀物业项目达标验收申报条件、达标标准、验收要求、材料提交等方案详情。
我市2018年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达标验收工作即将开始。我会将开展对申报深圳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的达标验收和复检、对申报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初审,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相关单位充分做好准备。
一、市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达标验收
(一)申报条件和达标验收标准
1、申报条件:物业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住宅区、工业区建筑面积达2万平方米以上,别墅建筑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大厦建筑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入住率或使用率达60%以上,已实行综合一体化物业管理,可申报市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达标验收。
2、申报项目需进行2018年的物业管理业主满意度深圳指数测评(项目被抽样参加2017年度深圳物业管理业主满意度测评的也视为有效),且分数达到2017年度深圳物业管理业主满意度深圳指数视为符合参评条件。
3、对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绿色物业管理试点、推进行业标准化工作试点的项目,将优先接受申报并予以鼓励加分。
4、达标验收标准详见附件。
(二)达标验收要求
达标验收采用专家实地达标验收、网上公示与日常投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下列条款之一的,不得参与达标验收,取得奖牌后有投诉并经查实的将给予摘牌并在行业内通报批评。
1、未签订或未通过合法途径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
2、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
3、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4、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5、未按时报送上一年度统计年报和相关资料,或者提供虚假报表和相关资料的;
6、未按规定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的;未按期公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收支情况的;未实行明码标价的。
(三)应提交的资料:请填写《深圳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达标申报表》(表格在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网站下载,网址:)。
(四)申报和达标验收时间
1、申报时间:申请参加2018年市优达标验收,请于2018年3月15日前送交我会;
2、达标验收时间:拟安排在5-6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表彰
经达标验收达到93分,由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分别授予“深圳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称号,颁发奖牌并进行表彰。
二、市优复检
由于物业管理项目管理权的变更日益频繁,为了做好物业管理单位变更后,相关示范项目称号使用的衔接,今年增加市优复检业务,对已获得市优物业管理项目,在项目管理权变更后,其新的物业管理单位向协会提出市优复检申请,经复检合格后,可重新颁牌并继续使用市优称号。申请复检请填写《深圳市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达标申报表》,并注明复检即可。达标验收要求、申报和达标验收时间等其他事项与市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达标验收一致。
三、省示范项目验收的申报
(一)申报条件及申报时间
1、申报条件:
①物业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住宅小区、工业区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别墅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物业,大厦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入住率或使用率达85%以上;
②物业管理企业已建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③物业服务企业无重大责任事故;
④未发生经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
⑤申报省示范需取得市优秀项目称号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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