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

中介带人进小区被要求交10元 律师:物业变相限制

作者:admin 2018-09-06 我要评论

物业收取“看房费”是否合理?对此,江西洪城律师事务所陈一民律师认为,物业公司收取看房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原标题:中介带人进小区被要求交10元 律师:物业变相限制业主法定权利

本报讯 记者周艳华报道:“只要进小区看一次房,就要交10元‘看房费’。”8日,省城一家中介公司的业务员刘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位于艾溪湖南路的溪湖春天小区物业江西银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最近出了一项新规定,每次中介带人去该小区看房,物业都要向中介索要10元钱“看房费”。8日下午,记者对此事进行了暗访调查。

中介:带人看房被索10元钱

刘先生是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的业务员。8日上午,一名客户想看溪湖春天小区内的一套房子。刘先生像往常一样带着客户来到了溪湖春天小区,但奇怪的是这次被小区保安给拦下来了。保安告诉他,物业出了一项新规定,中介带人进小区看房需要付10元“看房费”,否则不能进去。

“这种做法太让人无法理解了,我从没遇到过看房还要向物业交钱的事。”刘先生说,当时他与保安人员起了争执,协商了许久都进不去。无奈之下,刘先生向江西银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溪湖春天服务中心的人员交了10元钱。

“这样搞,我们中介还做什么生意呢?”刘先生很郁闷地说,大厂渔具城,有时他们一天要带客户去溪湖春天小区好几次,如此一来,他们一天交给物业的“看房费”就要几十元。

物业:为了减少额外成本

8日下午,记者来到溪湖春天小区进行暗访调查。在刘先生提供了一名业主的资讯后,记者自称是中介公司的业务人员,想要进入溪湖春天小区看一套房子。当该小区门口保安听说是中介业务员后,要求记者先交10元钱“看房费”,否则就不能进入。

面对记者的质疑,一名保安称,“收费是物业公司规定的,这个费用不是我们收,而是直接交给物业公司服务中心的人员。”

在记者同意交10元“看房费”后,保安人员才允许记者进入小区,物业,并由一名保安带领记者去物业服务中心交钱领取钥匙。

来到江西银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溪湖春天服务中心后,得知记者来领钥匙看房,一名工作人员让记者先交10元钱。

“没有听说过中介看房还要交费的,怎么就你们这里有这样的规定啊?”记者询问工作人员。“有些不负责任的中介看完房后,不随手关门窗,有时刮大风容易损坏窗玻璃,这样无疑增加了物业公司的成本,而我们收这10元钱根本买不到一块玻璃。”其中一名工作人员解释说,除此之外,中介频繁带客户来小区看房,也无疑给打扫卫生的工人增加了工作量。

当记者询问是不是每次来看房都要交10元钱时,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确认,每看一套房就要交10元钱。

律师:物业收费不合理

物业收取“看房费”是否合理?对此,江西洪城律师事务所陈一民律师认为,物业公司收取看房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典型乱收费。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出售房产是业主行使物权的正当合法行为,让中介和买家实地查看是顺理成章的事。业主和中介只要有合法的委托书,中介完全可以依合同处理业主的房子,烘干,包括带人看房等,自然无需再另外花钱进入小区。物业公司上述做法是变相、间接地限制业主的法定权利。即使要收取“看房费”,也应经小区业主大会或业委会表决通过,并报物价局批准、备案。

国家三供一业后勤改革资源,如果你有移交单位、接收单位以及后期运营单位资源。
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央企物业管理托管,我们可以介入资产接收、工程总包、投资管理运营。
这里可以物业服务费评估,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招标代理等一条条服务面向全国各省市组建特许经营 连锁服务公司。
合作咨询电话:184-110-75616 李经理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文章
  • 天津红桥区回应“拾荒老人遭

    天津红桥区回应“拾荒老人遭

  • 韩国出台最新法规 数字货币合

    韩国出台最新法规 数字货币合

  • 《南充市物业管理条例》3月

    《南充市物业管理条例》3月

  • 《淮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淮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