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物业管理如何做到规范不越界?物业费收取难如何破解?何时可走绿色通道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聚焦舟山物业管理行业存在的诸多顽疾,《条例》作了具体的规定,为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提供了操作性强的法律依据。
《条例》内容:聚焦管理难题亮点多
《条例》共八章六十七条,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管理部门、业主自治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利益主体的权利、义务、职责及其相互关系,实现业主自治、专业服务、政府监管有机融合。
有哪些新的或更具体明确的规定,
有哪些亮点?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相关负责人做了解读。
老旧小区改造中须建物业管理机制
针对舟山不少老旧小区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等现实问题,《条例》首次提出,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改造中明确物业管理的相关内容,建立物业管理机制。列入当地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改造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成立业主组织,并根据老旧住宅小区的综合改造情况决定是否聘请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专业物业服务。
物业、业委会责任:“公示”须样样到位
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的规定,《条例》中最多的要求,就是“公示”。如:业委会须向全体业主公布业主大会及物业服务合同和各项收费的具体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显著位置公开各类资讯。
如物业企业未按要求公布相关收支情况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因目前很多矛盾点在于资讯不透明,所以《条例》要求尽可能做到资讯公示公开,内蒙古物业,接受监督。
业主责任:不交物业费信用或受影响
责任是相互的。物业须按质按量提供服务,业主则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
《条例》规定,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经仲裁裁决或者司法判决等仍不履行的,按照有关规定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政府将定期评估物业费指导价,调整价格“行情”
物业费调价难,物业公司只能降低服务质量,由此矛盾愈演愈烈。为稳步调整物业费“行情”,保持物业服务质量。
《条例》规定,市辖区内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按照省有关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依法制定相应的等级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并每三年至少组织一次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公布。
物业退出,如何避免小区“大乱”
物业退出导致小区“大乱”现象时有发生,如何避免?
《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退出要做好交接工作。退出时,业主大会仍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也未作出自行管理决定的,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管理责任。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指导和协助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情况紧急时,应当启动管理预案。
环卫、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应当继续做好环境卫生维护、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等管理服务工作。
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上方将受罚
目前,乱搭乱建、擅自拆装管道(烟道)设施等违法行为都有相关的处罚依据,但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上方的行为仍然没有处罚依据。
《条例》首次明确,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上方,出现该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同时还明确,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上方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车位收费、共有物业经营,物业、业委会说了都不算
不少小区车位划设、收费由物业或业委会“独断专行”,引发业主不满,一直是物业管理中的棘手难题。为解决该问题,《条例》做了明确规定: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山西物业,业主组织可以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或者其他场地划定共有车位。公安、消防、规划部门应当对停车位的划定、警示标志设置等予以指导。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停车位的收费事项,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