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物業服務收費擬動態調整
《北京市物業解决條例(草案)》昨日发表並公開征求意見,河北物业网,征求意見時間為10月22日至11月21日。條例草案明確建設單位承擔前期物業服務責任,创立物業解决委員會制度,创立物業服務收費動態調整機制。同時,還對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解决和監督,新舊物業的交接、小區停車位的解决等擬作出規定。
在罰則方面,對拒不退出物業解决區域的,自規定時間屆滿第二天起處每日1萬元的罰款。違反規定將車位出租給業主以外的其别人的,沒收違法所得,按每個違法出租車位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按每個違法出租車位處每月2000元的罰款。挪用專項維修資金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挪用金額2倍以下的罰款。
市民可登錄北京市司法局門戶網站、北京市住建委門戶網站、北京市政務門戶網站“首都之窗”检查,並對草案提出意見。
新京報訊 昨日发表並征求意見的《北京市物業解决條例(草案)》明確了申請成立業主年夜會的條件、業主委員會的選舉办法、籌備組的組建及工作內容、初次業主年夜會的議定事項、業主年夜會和業主委員會的職責等內容。
初次明確可組建物業解决委員會
條例草案初次明確,创立物業解决委員會制度,物业天津,規定其履行組織業主共同決定物業解决事項的職能,並設定了物業解决委員會的構成及運行办法,明確了關於業主對物業解决委員會確定的事項產生異議后的處理办法,足够包管業主權益。
根據規定,不具備成立業主年夜會條件的;具備成立業主年夜會條件但因各種原因未成立的;業主年夜會成立后,未能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的;必要从新選舉業主委員會,經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指導后仍不能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建物業解决委員會,組織業主共同決定物業解决事項。
組成方面,物業解决委員會由居(村庄)民委員會組織居(村庄)民委員會、業主、其他物業使用人代表7人以上組成,人數應當為單數,此中業主代表得多於物業解决委員會成員人數的二分之一。主任由居(村庄)民委員會代表擔任,副主任由居(村庄)民委員會指定一名業主代表擔任。
物業解决委員會如何履職?草案規定,已成立業主年夜會、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物業解决委員會組織業主年夜會按規定履行職責,並組織執行業主年夜會的決定;未成立業主年夜會的,物業解决委員會組織業主行使規定的業主年夜會和業主委員會的職責。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並動態調整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付費方式和標准,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採取酬报制交納物業服務費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與業主委員會可能物業解决委員會创立物業服務費用和共用部门經營收益的共管賬戶。
記者注意到,條例草案新規定,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並動態調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發布住宅小區物業服務項目清單,明確服務標准和服務內容。物業解决行業協會應當監測並按期發布物業服務項目成本信息和計價規則,供業主和物業解决人在協商物業服務費用時參考。物業服務費依照規定納入政府定價目錄的,由市發改委會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情況予以調整。
焦點1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納入房屋買賣合同
此次征求意見的條例草案明確,建設單位承擔前期物業服務責任。建設單位銷售房屋前,應當選聘前期物業解决人,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應當作為房屋買賣合同的附件可能直接納入房屋買賣合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物业安徽,具體期限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期限屆滿前3個月,由業主共同決定是否繼續使用前期物業解决人。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依照房屋銷售合同的約定承擔﹔房屋銷售合同未約定的,由建設單位承擔。
焦點2
原物業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新物業進場服務
在物業交接方面,條例草案對新舊物業如何交接進行了詳細規定,並明確了處罰步调。
根據規定,業主共同決定解聘物業解决人的,物業解决人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履行下列交接義務,並撤出物業解决區域。原物業解决人不得以業主欠交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共同決定有異議等為由拒絕辦理交接,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干擾、妨礙新的物業解决人進場服務。原物業解决人應當在辦理交接至退出物業解决區域期間,維持正常的物業解决秩序。新物業解决人不得強行接管物業。
對拒不移交有關資料可能財務的,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退出物業解决區域的,自規定時間屆滿第二天起處每日1萬元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