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问题:三费合并实行“一费制” 物业费要涨? 消除现行三种类别收费 泊车供职费拟降?
核心内容
物业费,拟涨
高层一级物业供职费从1.5元/㎡/月涨到2.2元
西安市现行物业供职费执行原陕西省物价局和住建厅2004年制定的收费标准,由基础物业费(政府指导价解决)、电梯费、公摊电费三部门组成。此中,电梯费、公摊电费要求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具体由物业企业确定,按期向业主发表出入情况。
根据《陕西省定价目录》的规定,目前西安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包管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物业供职收费标准(含物业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供职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调整后,政府指导价解决的物业供职费实行“一费制”,即电梯费与公摊电费包括海涵在物业费中,不再另行收取。
本次价值调整借鉴了成都、济南等城市的做法,对目前一些高档小区,物业企业提供的供职超出高层一级物业供职标准的,可在高层一级物业供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不超出15%,多层住宅按基准价可上浮不超出20%的原则制定物业供职收费标准。
同时,为了尺度收费行为,物业企业执行浮动收费标准时,物业供职标准必须经过住建局部审核备案后执行。
泊车费,拟降
简化供职等级实行一种收费形式
室内泊车场最高收费从150元/辆·月降到80元
现行物业解决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供职费(以下简称“泊车供职费”)标准执行原省物价局和住建厅2012年制定的收费标准。
此次调整了泊车收费范围、收费等级、计费单位。简化供职等级,消除现行泊车供职费三种类别收费,实行一种收费形式。调整计费单位,以车位为单位进行收费,将物业解决区域内泊车按年夜、小车型收费改为按车位收费。
其它,放开物业解决区域内非机动车及摩托车停放供职费。目前,许多小区对非机动车及摩托车已实行免费解决,且社会上的非机动车及摩托车的停放收费均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因此,本次价值调整放开物业解决区域内非机动车及摩托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实行收费解决的小区,由物业供职企业与业主单方通过合同约定。
算一笔账
物业费
高层住宅一楼涨幅更年夜
物业收费实行“一费制”后,业主需缴纳的物业费均有所上涨,高层住宅的一楼住户涨幅更年夜些。以高层一级物业小区100㎡住宅为例:
现行物业费标准为1.5元/㎡·月,公摊费标准为0.24元/㎡·月,中高层电梯费标准为0.35元/㎡·月,一楼的电梯费为0.2元/·月。中高层住户每月物业费为209元(150元物业费+24元公摊费+35元电梯费),一楼住户每月为194元。
调价后实行一费制,无论中高层还是一楼物业费标准均为2.2元/㎡·月,即每月物业费为220元。也便是说,中高层每月多交11元,每年多交132元;一楼每月多交26元,每年多交312元。
泊车费最高每年可省840元
以一级泊车位为例,对于小型汽车车主而言,室内泊车位从150元/月降至80元/月,每个月减少70元,每年可少交840元;露天泊车位从80元/月降至60元/月,每个月减少20元,每年可少交240元。
重磅消息
西安物业收费解决法子征求意见
有倡议和意见7月5日前请及时说出来
2019年9月1日《陕西省物业供职收费解决法子》(以下简称《省法子》)实施,提出政府指导价解决的物业供职费实行“一费制”。
2020年6月4日,西安市发改委官网发布《西安市物业供职收费解决法子(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市法子》,含物业供职收费标准)。即日起至7月5日,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倡议,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传真电话:029-867888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