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商洛市江南惠民小区的郭女士向华商报-二三里反映称,小区物业因为她家没有按时交房租、物业费等,收取了50元所谓的“滞纳金”,之后物业又称收取的是“违约金”,究竟是啥钱?郭女士一头雾水。
业主:
物业收取50元,究竟是滞纳金还是违约金?
“这次交的费用是上半年的,之前物业打电话催交费用,但我人在当地回不来,直到7月16日,我去交费时,原告知要收50元滞纳金,工作人员也说不清标准,但我觉得这不是很合理。”郭女士称。随后她补救道,她家属于廉租住房,这次房租、物业费、水电费、垃圾处置惩罚费等共交了1170元。
郭女士称,物业在年夜门口贴的交费通知中她记得写的是收取千分之一滞纳金,但开具的发票上又写的是违约金。但这两个应该是分歧的概念。究竟是啥,她很疑惑。
随后,记者从该小区门口张贴的通知中看到,的确有“依照规定收取千分之一滞纳金”这项内容。
随后,记者询问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时,郭女士暗示那时并未和物业签订解决合同,不知道对于逾期交费这项内容究竟有何规定。
物业:
收费标准依照每天千分之一收取
7月27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了陕西六星物业解决有限公司江南惠民小区供职中心,工作人员暗示,房租、物业、水电等费用都是提前3个月预收,考虑到本年受疫情影响,小区收费期限相对往年有延长,本年是4月10日至5月31日期间收费,业主在5月底前交费就不会发生任何费用。物业也在收费期间不停通知业主定期、尽快缴费,但至今还有部门业主没交,这很年夜水平上影响了小区将代收费用及时上交给财政局。
“滞纳金的收费标准是根据总费用的千分之一*逾期天数来计算的。逾期天数是从6月1日至交费当天。这笔费用只是为了督匆匆廉租房住户尽快缴费,其实不是为了收费。但愿广年夜住户能理解和配合,按时交费,防止显现不需要的麻烦。”工作人员评释道。
房管局物管科:
按合同约定收取是合理的
7月28日,记者盘问相关法律了解到,“滞纳金”是行政解决的执行罚单,其收取办法和方式,国家法律、法规有着明确规定,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
而《陕西省物业供职收费解决实施法子》第十九条也有明确规定:业主应当依照物业供职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供职费用或物业供职资金。业主违反物业供职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供职费用或物业供职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匆匆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供职企业可依法追缴。此中并无规定物业公司可以向业主收取“滞纳金”。
7月28日上午,记者再次联系到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又改口称,中国保安,从头至尾收费都表述的是“违约金”,合同中也是一样,没有说过收“滞纳金”。当记者追问合同内容以及通知中提到的“逾期收取滞纳金”这一内容时,工作人员连结称表述的是“违约金”而非“滞纳金”。
对此,中国物业搜索,商州区房管局物管科暗示,若是单方签订的物业解决合同里有相关约定,那么阐明单方均是认可的,收取也是合理的。
律师:
物业无权收取滞纳金
7月28日,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陕西秦南律师事务所徐超律师。他暗示:“一般‘滞纳金’是行政机关所有权收取的,物业和业主是两个平等的民本家儿体,显然是没有这样的权利。如果单方也许想要剖明的是违约金这样一个概念 ,那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物业天津,是依照违约损失的30%来衡量的。”
显然,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说,物业公司是无权收取业主所谓的“滞纳金”,即使是想在合同中表述的“违约金”,也不能任性收取,必要依照《合同法》规定的数额收取。那么,通过此事,广年夜业主们也应该意识到,按时交纳物业费等费用是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物业也应当停止这种收费行为,合理合法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