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年夜会常务委员会书记
第7号
《哈尔滨市物业解决条例》业经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年夜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5月31日通过,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年夜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8月24日容许,现予发表,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年夜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9月10日
哈尔滨市物业解决条例
(2012年5月31日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年夜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12年8月24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年夜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容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尺度物业解决活动,掩护业主和物业供职企业、社区物业供职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解决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解决、使用及其监督解决,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解决,包括物业供职企业解决、社区物业供职机构解决和业主自行解决。
本条例所称物业供职企业解决,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供职企业,由业主和物业供职企业依照规定标准,依据物业供职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措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解决,掩护物业解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社区物业供职机构解决,是指由社区物业供职机构对未实行物业解决和自行解决的老旧住宅,依照政府确定的供职标准和收费标准,依据物业供职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相应物业供职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业主自行解决,是指以业主共同商定的供职形式,为业主提供相应物业供职的活动。
第四条 市住房包管和房产解决局部(以下称市物业行政主管局部)负责全市物业解决活动的监督解决工作。
区、县(市)物业行政主管局部负责所辖区内物业解决活动的监督解决工作。
市、区、县(市)物业行政主管局部的职责分工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城乡建设、城乡结构、城市解决、城市解决行政执法、环境顾惜、价值、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督、财政、民政、卫生、质量技术监督、水务、播送电视等有关行政解决局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解决相关工作。
第五条 物业解决行业协会应当依法制定和组织实施自律性尺度,掩护会员合法权益,匆匆进行业建设和健康倒退。
市物业行政主管局部应当加强对物业解决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业主、业主年夜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进行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
尚未进行房屋权属登记的,名人,基于承袭、遗赠、合法建造曾经实际占有该房屋的,在物业解决活动中应当认定为业主;基于买卖等民事法律行为曾经实际占有该房屋的,在物业解决活动中可以认定为业主。
业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解决条例》的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企业信用征信平台,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七条 同一物业解决区域内,可以以幢可能单元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小组。业主小组可以推选业主小组代表。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初次业主年夜会会议,成立业主年夜会:
(一)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套数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满两年且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
建设单位对具备召开初次业主年夜会会议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书面陈述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处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并提供有关材料。业主可以向所在地街道处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召开初次业主年夜会会议的书面要求。街道处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应当组织、指导成立初次业主年夜会会议筹办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