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结构国土局)、房管局(住宅局):
国务院公布的《物业解决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现就贯彻《条例》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物业解决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措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和根据相对集中、规模经营、便于解决的原则,由物业解决当事人按如下划分法子在物业供职合同中确定。
(一)按城市结构局部容许的项目红线图范围划定。此中分期开发建设的项目,共用措施设备可以辨别开来的,可按城市结构局部容许的分期红线图范围划定;
(二)已建成的物业以其曾经自然形成的物业范围确定;
(三)由物业的全体业主与物业解决企业协商确定。
二、业主在初次业主年夜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每一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一投票权,不够一平方米的,名人,山西物业,按四舍五入处置惩罚。
三、物业建设单位在业主、业主年夜会选聘物业解决企业之前负责选聘物业解决企业。此中住宅物业依照建设部《前期物业解决招标投标解决暂行法子》的规定,通过招标可能协议的方式选聘物业解决企业。房屋建筑面积等于或少于5万平方米的住宅项目(包括同一物业解决区域内非住宅的房屋建筑面积),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主管局部容许,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解决企业。
四、业主在物业解决活动中,要执行《条例》的规定,依照《物业供职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标准缴纳物业供职费。当产生业主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标准缴纳物业供职费时,业主委员会要履行《条例》规定,督匆匆业主缴交。业主对物业解决企业供职质量及其他工作有意见的,可要求物业解决企业改正,也可以要求召开业主年夜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合同约定解聘物业解决企业,终止物业供职合同。但在合同解除了之前,不得以此为理由拒交物业供职费。
五、物业供职合同按规定终止后,物业解决企业应当退出原物业解决区域,移交有关物业、物品、物业解决用房和档案材料等。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欠交物业供职费等费用的,原物业解决企业可以依法催讨,业主年夜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扶助。但物业解决企业不得以此为理由不移交物业解决权。
六、关于我省原公布的有关规定,与国家《条例》的规定纷歧致的,企业信用征信平台,国家《条例》实施后应按《条例》的规定执行。
七、本通知发出后,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按新的规定执行。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