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物业解决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当真组织实施。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
(此件被动公开)
海口市物业解决若干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尺度物业解决活动,掩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供职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平安、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物业解决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解决及相关监督解决活动。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解决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解决体系,创立和完善社会化、市场化的物业解决机制,鼓励采取新技术、新举措提高物业解决和供职程度。
第四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局部负责全市物业解决活动的监督解决,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全市物业解决的相关政策步调;
(二)指导和监督各区开展物业解决行政监管工作;
(三)创立完善全市物业解决宣传和培训机制;
(四)创立全市物业供职企业信用体系;
(五)负责前期物业供职招投标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局部负责本辖区物业解决活动的监督解决,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物业供职企业日常解决活动;
(二)创立本辖区物业解决档案;
(三)指导和监督本辖区内物业承接检验,物业项目的移交和接管工作;
(四)指导和监督本辖区街道处事处、镇人民政府调解、处置惩罚物业纠纷;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街道处事处、镇人民政府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扶助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局部对本辖区内的物业解决活动进行解决、监督和指导;
(二)指导、扶助和监督本辖区的业主成立业主年夜会、选举发生业主委员会;
(三)负责业主委员会的备案;
(四)调解处置惩罚本辖区物业纠纷;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区人民政府应当在街道处事处、镇人民政府配备专职的物业解决工作人员,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居(村庄)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年夜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赐与指导和扶助,并配合街道处事处、镇人民政府做好辖区内物业解决相关工作。
第七条
开发区解决委员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负责本开发区范围内物业解决活动的监督解决。
第八条自然资源和结构、应急解决、市场监督解决、生态环境、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局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物业解决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物业行业协会应当依法加强行业自律,制定物业供职尺度,推进物业供职标准化建设,扶助调解处置惩罚物业纠纷,掩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匆匆进行业健康倒退。
第二章业主年夜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十条符合下列情形,依法登记可能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门所有权的单位可能个人,应当认定为业主: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可能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
(二)尚未依法策划所有权登记,但基于赠与、与建设单位的商品房买卖等旨在转移所有权的法律行为曾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门的单位和个人;
(三)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取得建筑物专有部门所有权的单位可能个人;
(四)因承袭可能受遗赠取得建筑物专有部门所有权的单位可能个人;
(五)因合法建造等事实行为取得建筑物专有部门所有权的单位可能个人;
(六)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可能个人。
第十一条业主在物业解决活动中的权利、义务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解决规约、临时解决规约可能物业供职合同的约定执行,但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依照《海南经济特区物业解决条例》规定,向街道处事处、镇人民政府申请成立初次业主年夜会筹办组(以下简称筹办组)。
街道处事处、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后,应当组织业主保举业主代表组建筹办组。
筹办组人数应当为7至 15人的双数,此中业主代表人数不得低于筹办组总人数的一半,物业所在地街道处事处、镇人民政府代表1人、居(村庄)民委员会代表 1人、建设单位代表1人。筹办组组长由街道处事处、镇人民政府代表负担当责。
建设单位曾经解散可能决定不加入筹办组的,不影响筹办组的成立。
第十三条筹办组成员名单经街道处事处、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应当在物业解决区域内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