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年夜会常务委员会书记
第34号
《上饶市住宅物业解决条例》已由上饶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年夜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1日通过,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年夜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7日容许,现予发表,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上饶市人民代表年夜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16日
上饶市住宅物业解决条例
(2019年10月31日上饶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年夜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9年11月27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年夜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容许)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新建物业和前期物业解决
第四章 物业解决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和掩护
第六章 监督解决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尺度住宅物业解决活动,掩护物业解决各方的合法权益,改善居民的居住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解决条例》和《江西省物业解决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解决活动及其监督解决,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住宅物业解决(以下简称物业解决),是指业主自行可能通过选聘物业供职企业、委托其他解决人,对物业解决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的措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解决,掩护物业解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物业解决区域根据物业项目建设用地结构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结合物业的共用措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综合确定。物业的配套措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解决区域;但其措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定为分歧的物业解决区域。
第四条 物业解决应当遵循业主自治、供职尺度、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的原则。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解决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物业解决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健全物业解决体制,完善物业解决的监督解决机制。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局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解决活动的指导、监督和解决。
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局部是物业解决活动的监督解决局部。
第七条 物业供职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解决,依法制定和组织实施自律性尺度。
第二章 新建物业和前期物业解决
第八条 自然资源主管局部应当将下列基础措施和配套民众供职措施的建设要求,参与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的结构条件:
(一)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
(二)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泊车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汽车充电场所和措施;
(三)全民健身措施;
(四)物业解决用房;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参与结构条件的措施。
住宅小区建设项目达到必然规模,依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必须配建的幼儿园、医疗卫生、社区居家养老和社区解决等民众供职措施,应当一并参与结构条件。
第九条 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下列措施的建设要求参与建设项目设计方案:
(一)参与结构条件的措施;
(二)平安防范措施;
(三)通信基础措施;
(四)快递供职措施;
(五)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所;
(六)非住宅部门用于餐饮经营的油烟排放措施;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参与设计方案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