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9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年夜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8年7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年夜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物业解决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年夜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部门处所性法规的决定(五)》第二次修正)0〔〕号 2012年10月31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尺度物业解决活动,掩护业主和物业供职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大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解决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解决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局部负责全区物业解决活动的监督解决工作。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局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解决活动的监督解决工作。其他有关行政解决局部依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物业解决有关工作。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解决行业的解决,引导创立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的物业解决机制,匆匆进物业解决行业健康倒退。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年夜会
第五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解决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依照国务院《物业解决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解决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解决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解决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一个物业解决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年夜会。
业主年夜会由物业解决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
业主年夜会应今世表和掩护物业解决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解决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年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八条 旗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局部应当依照物业的共用措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物业解决区域。 具体法子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局部制定。
配套措施不全、不具备物业解决条件的物业区域,由外地人民政府组织治理,缔造条件,逐步实行物业解决。
第九条 在一个物业解决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能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不够百分之五十,但使用已超出二年的,可以筹办成立业主年夜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解决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旗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局部可能街道处事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年夜会筹办组,负责业主年夜会筹办工作。
筹办组中的业主代表由物业解决区域内全体业主在规定时间内保举发生。
筹办组成员名单确定后,以书面形式在物业解决区域内书记。
第十一条 筹办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三十日内在物业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局部可能街道处事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初次业主年夜会会议,并通过解决规约、业主年夜会议事规则,选举发生业主委员会。
只有一个业主的,可能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行立业主年夜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年夜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二条 业主年夜会会议可以采取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可是,应当有物业解决区域内专有部门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对折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对折的业主加入。
业主应当加入业主年夜会会议。因故不能加入的,可以书面委托署理人加入。
第十三条 业主年夜会作出决定,应当经专有部门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对折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对折的业主同意。业主年夜会作出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以及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隶属措施的决定,应当经专有部门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业主年夜会的决定对物业解决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年夜会可能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哀求人民法院予以吊销。
第十四条 业主年夜会会议分为按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年夜会按期会议应当依照业主年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年夜会临时会议:
(一) 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的;
(二) 产生重年夜事件可能紧急变乱必要及时处置惩罚的;
(三) 业主年夜会议事规则可能解决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