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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兆业物业未于稳定价格期内行使超额配股权 已失效

作者:admin 2019-01-03 我要评论

观点地产网讯: 12月31日,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佳兆业物业港交所分拆上市联席全球协调人并无于稳...

观点地产网讯:12月31日,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佳兆物业港交所分拆上市联席全球协调人并无于稳定价格期内行使超额股权超额股权已于2018年12月29日失效。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2018年12月5日,佳兆业物业公布股份配发结果,烘干,每股发售股份的发售价定为9.38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香港公开发售股份最终数目为1050万股,国际发售股份最终数目为2450万股,预计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约为2.594亿港元(未行使超额配股权)。

由于香港公开发售的超额认购高于15倍,故按招股章程中的重新分配程序,且合共700万股国际发售股份已从国际发售重新分配至香港公开发售。因此,全国企业公司信用征信管理平台,分配至香港公开发售的发售股份最终数目为1050万股发售股份,占全球发售初步提呈的发售股份总数约30%(于行使任何超额配股权前)。

而国际发售的发售股份最终数目为2450万股发售股份(包括优先发售项下提呈发售的303.50股预留股份),占全球发售项下发售股份总数约70%(于行使任何超额配股权前)。

佳兆业物业可在2018年12月29日前随时行使额配股权,按发售价发行最多合共525万股额外发售股份,相当于全球发售初步提呈的发售股份数目15%,中国物业搜索,以补足国际发售的超额分配(如有)。

据了解,稳定价格操作人中信里昂证券根据日期为2018年11月29日的借股协议向叶昌投资借入合共525万股股份,以补足国际发售中的超额分配。该等股份将根据借股协议的条款归还及交回叶昌投资。

于稳定价格期内按每股股份介乎7.95港元至9.38港元的价格(不包括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先后于市场购入合共525万股股份(占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全球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约15%)。稳定价格操作人于稳定价格期内最后一次在市场的买入于2018年12月11日按每股股份8.02港元的价格(不包括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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