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物业管理服务(含食堂)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DZB2019-0107
1.招标条件
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物业管理服务(含食堂)项目已经获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物业管理服务(含食堂)项目。
2.2项目概况: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物业管理服务(含食堂)项目,总使用面积(含公共区域)38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16293平方米。服务内容包括:楼内卫生清理、夜间看管、保安及食堂餐饮等物业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清单)。
2.3服务地点: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院内。
2.4承包期限:一年(2019年3月11日-2020年3月10日)。
2.5服务承诺:优质服务。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采购预算:61.58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是2018-2019年长春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物业定点名单内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
3.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7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物业,请于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街3号)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
(2)近三年(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并提供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业绩真实性承诺书;
(3)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6)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相关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中国物业搜索,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01月29日13:30时(北京时间)。地点: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深圳街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smt,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有权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
联系人:吕峰
电话:0431-844332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邮编:130000
联系人:李志强
电话:0431-81815173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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