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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物业案”入选南京十大案例

作者:admin 2018-01-12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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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陈坚)1月5日下午,南京市中级法院举行了南京法院年度十大典型案件十大优秀案件颁奖暨发布会。建邺法院审理的某物业公司与董某物业合同纠纷案,入选2017年南京法院十大典型案件。

在该案中,某物业公司与某居民区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业主社区,小区业主大会作出了不同意续聘该物业公司在该小区进行物业服务的决定,物业公司不接受业主大会的决议,拒不撤出小区。该居民区业委会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撤出小区,大厂人才,经过法院认定,物业服务的权利义务于2015年12月31日终止。由于物业公司实际于2016年9月13日才撤出小区,后物业公司现以存在事实服务为由,起诉要求小区的部分业主支付2016年1月之后的物业费及停车费。本案一审判决,驳回了物业公司的诉请。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业主社区,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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