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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物协”)课题研究计划项目的管理,推动物业管理行业理论和实践的深入研究和成果转化,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研究规划、申报、指导、验收、评审、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物业管理行业课题研究规划;
(二)指导地方协会、科研院校、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单位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三)统一管理以中国物协名义立项、参与和结题的课题;
(四)课题研究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管理,按照《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经费管理规定》(附件1)执行;
(五)课题立项的申报、论证和发布,课题研究过程的指导和检查,课题结题的验收、评审、评定和成果推广。
第三条 课题经费是中国物协开展课题研究工作的重要保障,主要来源:
(一)经中国物协理事会批准,按8-10%的固定比例从上年度会费中提取;
(二)国家机关、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业等单位委托中国物协进行课题研究划拨的研究经费;
(三)课题研究成果出版、申请专利和知识产权后所获得的收益,按照一定比例提取;
(四)其它方面。
第四条 中国物协秘书处行业发展研究部(以下简称“行业发展研究部”)负责具体落实课题研究各项工作,按照《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研究工作流程》(附件2)执行。
第五条 课题研究实行分类管理,分为重点课题、年度课题和其它课题。
(一)重点课题为中国物协根据行业发展和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确立,并拨付专项经费开展的课题研究项目;
(二)年度课题为地方协会、科研院校、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单位围绕物业管理实践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自选题目、自愿申请、自筹经费、自行开展的课题研究项目;
(三)其它课题为重点课题和年度课题以外的课题研究项目。
第六条 中国物协组织成立专家库,具体负责课题立项论证、结题、验收和成果评定等评审工作。专家库由协会领导、行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行业专家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二章 课题申请
第七条 中国物协每年年底下发《关于申报年度物业管理研究课题的通知》,重点课题研究项目采取公开招标和委托相结合的方式选择课题承担单位。申报单位填写《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申请书》(附件3),投标重点课题研究项目或申请年度课题研究项目。
第八条 课题申请单位由两个以上法人单位联合申报的,应当确定一家负责单位,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第九条 课题申请单位应当组成三人(含三人)以上的课题组,并指定一名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不得承担超过两个中国物协的在研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基本条件如下:
(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
(二)有组织、指导课题实施的经历和能力,并具体承担统筹管理、确定思路、主持撰写和协调审定等实质性工作;
(三)中国物协理事以上出任人、行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或在物业管理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的行业从业者。
第三章 立项审定
第十条 中国物协从专家库中抽选3或5人,组成课题立项评审专家组,对提交的《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申请书》进行论证,填写《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申报课题立项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4),专家评审最高分为课题中标单位;对没有投标意向的重点课题项目,由中国物协根据课题所涉领域提出承担单位,委托开展课题研究。
第十一条 年度课题申请由课题立项评审专家组填写《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申报课题立项专家评审意见表》,经汇总评审专家意见后,审定等级为“良好”及以上的项目,确定为年度课题研究项目。
第十二条 立项审定原则:
(一)课题研究应当符合前瞻性、创新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原则,对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具有指导意义;
(二)课题研究应当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基础完备,具有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法和技术思路;
(三)课题研究预期成果有使用和推广的价值;
(四)课题进度安排合理,经费预算合理、来源可靠;
(五)课题申请单位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基础团队,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第十三条 参加评审工作的专家涉及与本人有关的课题评审时,实行回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