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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市区各小区的物业收费公示,减少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之间的矛盾,近期,市物价局出台《关于规范市区物业服务收费公示的通知》。
为了规范市区各小区的物业收费公示,减少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之间的矛盾,近期,市物价局出台《关于规范市区物业服务收费公示的通知》。
目前,大厂渔具城,大厂人才,南通市物业企业收费公示存在老小区没有公示、一些小区公示过于简单、内容不全,不按要求将公共水电费分摊等情况进行公示以及没有公示停车收费、特约服务收费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市物价局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市区物业服务收费公示的通知》,要求各物业企业必须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着位置或收费地点明码标价,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标示醒目。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副局长石群介绍:“具体要求公示的内容有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计费起始时间、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同时标明基准收费标准、浮动幅度以及实际收费标准。同时,各物业企业在服务收费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在执行新标准前一个月予以公示。新建商品房应销售场所显着位置公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据了解,大厂人才,从6月份开始,市物价局联合崇川、港闸和开发区物价局分别在三个区进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公示的培训,召集物业企业管理人员及街道、社区干部共同学习物业服务收费公示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规定。“下一步,我局将汇通市、区两级价格主管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价格行政指导和专项督查,对开展行政指导后仍未按规定公示或公示不全、公示内容实施,在公示收费标准之外加收费用及价格欺诈等行为将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