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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家住平型关路377弄嘉利明珠城小区的业主。最近,小区物业发布了一份调整物业费的通告:物业管理费从原来的1.8元/平方米涨到2.2元/平方米,涨幅为20%左右。这份调整物业费通告还宣布了调价前征求业主意见的结果:发出调价表决票2218张,收回2204张,同意票1489张(其中包含送达票578张),反对票711张,弃权票4张。
对于这样的结果,我们业主感到很不理解,也产生了许多疑惑,甚至怀疑这次计票是否有“猫腻”。大家最有疑问的是关于“送达票578张”被归入“同意”档的问题。据我们了解,所谓的“送达票”就是将表决票送到某一户时,当时家里没有人接收,换句话说,这张表决票并没有实际送到业主的手中,业主既没表示“同意”,也没表示“反对”,也没表示“弃权”,尚处在“空白票”状态。在收回的2204张表决票中,真正同意的为911票,还没有过半数。然而,正是由于将这部分“空白票”归入到同意档里,人为拉高了同意的票数,从而使同意票达到了1489票,强行通过了物业费调价决议。
我们认为,这种做法是极不公平的。如果表决票送到业主手里,业主社区,业主对此事不关怀,不予理会,当然可视作“弃权”票,但现在的问题是家里没有人接收,业主根本没有收到,烘干,甚至还不知道有这件事,擅自将这张表决票视作“同意”,显然是对业主民主权利的不尊重,违背了业主的意志,侵犯了业主的合法利益。再说了,这张表决票根本就没有送到业主手中,怎么能称为“送达票”呢?
物业费提价合情合理,但征询意见的程序也要合法合规。用这样的手段强行通过物业费提价决议,实在让人匪夷所思无法接受。希望通过媒体呼吁纠正错误做法,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
记者连线>>>
接到唐先生、叶先生反映后,记者联系到当事人和协助物业和业委会“送表决票”的嘉利居委会印主任,证实了该小区物业费调价确有其事,并纠正说,真正弃权的是18票。
印主任告诉记者,小区物业调价是大事,为此居委会协助物业和业委会开了11次听证会,其中包括党员、业主代表、部分业主、楼组长等,充分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
至于为何将“送达票”归入“同意票”,印主任解释称,这并不是新的做法,一直以来都是如此。“当年小区业委会成立时就立下了小区的‘议事规则’:送达票随大流,也就是说,将送达票归入票数最多的一档,也得到了业主的同意。”印主任表示,这次送达票是578张,同意票911张,按“送达票随大流”的“议事规则”,所以将送达票归入了同意这一档。“其实以前也都是这样做的,只是这次物业费调价比较敏感,才引发了部分业主的不满。”
然而,业主对此解释并不认可,这个“议事规则”是什么时候出笼的?是何时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他们称对此并不知情。
“面对当前物价,物业费适当涨一点,大家也是能接受的。”业主认为,同意、反对和弃权都体现了民意,而利用强势地位,脱离法律法规的框架,自定“土政策”,不仅达不到效果,反而会引起业主的反感,造成不必要的纠纷。但印主任表示,如果业主对这个“议事规则”有疑义可以修改,但在新规则未出台前,还是应该照此执行。
律师说法>>>
“送达票随大流”,这样的议事规则是否有法律依据?这样的做法是不是合法?我们来听听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华彦律师的分析。
“这个问题可以从几个方面来分析。”吴律师说,首先要了解什么是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通俗地讲,就是全体业主共同制订并通过的、用以规范业主大会组织以及日常行为的法律文件。该文件对全体业主都具有约束力。因此,如果该小区的“规则”对于“选票送达”以及“推定同意”确实有明文约定的,那么业主均应遵循该“规则”,并认可由此得出的投票结果。
不过,吴华彦律师分析认为,在业主遵循“规则”为基础原则的前提下,一方面业主应当遵守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受其约束; 另一方面业主有权就“规则”通过的程序、约定是否明确、执行是否到位等问题进一步询问、了解、核实,大厂渔具城,以确保程序合法、相应规则执行到位,以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