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

北京物业暴力真相调查法规政策汇总

作者:admin 2018-01-13 我要评论

北京物业暴力真相调查法规政策汇总 物业,暴力...

长期收购三供一业资源,如果你有移交单位、接收单位以及后期运营单位资源。
我们可以介入资产接收、工程总包、投资管理运营。
这里可以给你提供最大化的资源变现渠道。
联系:184-110-75616 李经理

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普通商品房居住小区管理服务标准

㈠、综合管理

1、范围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用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2、工作内容及要求

⑴、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⑵、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⑶、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性报修,水、电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

⑷、协助组建业主委员会并配合其运作;

⑸、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齐全;

⑹、与业主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物业管理公约等手续;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

⑺、应用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情况进行管理;

⑻、全体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

⑼、每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征求意见用户不低于总户数80%。

㈡、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

1、范围

按《北京市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中附件-:共用部位公用设施一般应包括的范围的内容为准;不包括另行收费的设备设施,如电梯、水泵、暖气等设备。

2、工作内容及要求

确保居住小区内楼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基本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运行和小修养护,包括:

⑴、楼房及小区内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和小修,执行《房屋及其设备小修服务标准》;

⑵、保证护栏、围墙、小品、桌、椅、楼道灯、绿化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道路、甬路、步道、活动场地达到基本平整,边沟涵洞通畅;

⑶、确保雨水、污水管道保持通畅,定期清掏化粪池、雨水井,相关设施无破损;

⑷、负责小区智能化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

⑸、定期清洗外墙。

㈢、绿化

1、范围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中心绿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区间绿地。

2、工作内容及要求

按市园林局规定的《二级养护标准》养护。

㈣、保洁

1、范围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

2、工作内容及要求

维护和保持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包括:

⑴、有健全的保洁制度,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

⑵、设定垃圾集纳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楼、站,对垃圾(专用)楼、站、箱、道、桶及垃圾进行管理;

⑶、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

⑷、对楼梯间、门厅,大厂人才,电梯间、走廊等的门、窗、楼梯扶手、栏杆、墙壁等,进行一周一次清扫;

⑸、按政府有关规定向服务范围内喷洒、投放灭鼠药、消毒剂、除虫剂;

⑹、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㈤、保安

1、范围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

2、工作内容和要求

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和公共财产的看管,包括:

⑴、相对封闭:做到小区主要出入口全天有专人值守,车辆行驶通畅,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⑵、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进行管理;

⑶、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筚子、小品、花、草、树木、果实等;

⑷、夜间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道路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范检查和巡逻,巡逻不少于2人,做到有计划、有记录;

⑸、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㈥、存车管理

1、范围

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在停车场(存车处)、位的看管。

2、工作内容和要求

⑴、有健全的机动车存车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

⑵、对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出门凭证放行;

⑶、保证停车有序,24小时设专人看管;

⑷、长期存放的,应签订存车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㈦、消防管理

1、范围

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及消防管理。

2、工作内容和要求

⑴、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

⑵、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

⑶、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㈧、高压供水

1、范围

养护、运行、维修。

2、工作内容和要求

⑴、保证居民正常生活用水;

⑵、对水箱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水质合格;

⑶、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物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

㈨、电梯

1、范围

养护、运行、维修。

2、工作内容和要求

⑴、主梯6:00-24:00不间断运行,0:00-6:00呼叫运行,电梯工夜间值班室,并公布呼叫电话或房号。凡是楼层中设有电梯门的,均须开启载客;

⑵、凡有备梯的,在高峰期6点-8点、17点-19点与主梯同时运行;

⑶、主梯维修时,有备用梯的,用备用梯运行,无备梯的,属急迫性维修的,应在30分钟内抢修完工,其它维修应于23点至次日5点以内完工;

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物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

㈩、装修管理服务

1、范围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2、工作内容和要求

⑴、有健全的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⑵、查验业主装修方案,与业主、施工单位签定装修管理协议,告知业主装修注意事项;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文章
  • 相关管理办法1日起施行 物业用

    相关管理办法1日起施行 物业用

  • 湖北出台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

    湖北出台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

  • <strong>镇江新物业管理实施办法3月</strong>

    镇江新物业管理实施办法3月

  • 以拒缴物业费倒逼物业改善服

    以拒缴物业费倒逼物业改善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