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即将进入供暖季,可陕西省西安市中建国熙台小区的业主向我们的记者反映,他们去物业交纳暖气费时,被要求补交拖欠的物业费,否则物业公司将拒收暖气费。那么情况是否如业主所说的哪样呢?
11月5日,记者在西安团结南路附近的中建国熙台小区见到了业主李先生。他告诉记者,他是2017年年初时入住的,刚开始物业费他都按时缴纳,但小区物业的服务质量让他很不满意。比如之前有些公共设施损坏了,物业长时间都没有修理,中国物业搜索,所以从今年1月份开始,李先生就没有再交物业费。
小区业主:“10月份开始收暖气费,我们业主去交暖气费的时候,物业通知说不交物业费,不签订物业协议,就不收取暖气费,通过暖气费来强迫业主交物业费,就觉得这很不合理。”
李先生说,因为他家里有老人和小孩,迫于无奈他只能补齐物业费,然后再交暖气费。采访中,中国物业搜索,记者了解到,除了李先生遇到这样的情况以外,业主刘女士也被物业要求交完物业费后,才能缴纳暖气费。
小区业主:“当时物业公司说是必须交清物业费,才能收取暖气费,但是到供暖季了,不交取暖费(供不了暖),家里会冷,两个捆绑到一起是不合理的。”
那么中建国熙台小区物业是否存在捆绑收费的情况呢?物业公司的经理告诉记者,他们没有捆绑收费,只是小区里确实有一部分业主没有交清物业费,在这部分业主来交暖气费时,他们让物业工作人员提醒业主。
上海中建东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国熙台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朱杰:“暖气费我们是代收代缴,我们这边收多少给热力公司交多少,其二在我们在收费过程当中,没有捆绑收费这一说,三晋国际招标,不存在他不交物业费,我们不收他暖气费,不给他提供暖气服务的这种现象。”
记者从西安市房管局物业办了解到,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部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等为由减少服务内容或者降低服务质量,不得采取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方式限制或者变相限制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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