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运作不规范、维修基金“断档”严重、小区公共收益“打闷包”……小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频现,成为制约社区和谐稳定的一大瓶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昨天听取《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及解读。这次修法,市人大常委会聚焦物业管理矛盾最集中、社会关注度最高的内容,希望对“急、难、愁”问题“对症下药”。 东广聚焦,一起来关注。
“小区大门形同虚设,外来人员通行无阻”“快递送到保安室,却无故失踪”……粗放式物业管理引发的种种乱象饱受诟病。草案首先理顺了“小区”里那些事的条块关系,三晋国际招标,今后,街镇拟作为物业管理的第一线,将被赋予监督日常物业服务,督促业主依法使用和维护物业设施等方面的职责,同时明确街镇要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和投诉、举报处理机制。
业委会是业主自治的关键。据统计,截至去年底,全市住宅小区总数12937个,总建筑面积约7.34亿平方米,其中9074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大会,占符合成立条件住宅小区总数的94.2%。但部分小区面临业主大会组建难、决策难、执行难的问题,围绕业委会履职、换届改选等方面产生的纠纷仍占比较高。
为此, 草案细化了业委会从组建到换届的全过程运作规范,明确1万平方米以下的小区业委会人数下限从5人调整为3人,同时还完善担任业委会委员的条件, 明确业主委员会委员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都不能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任职。
对于居民关怀的小区物管“三费”,也就是物业服务费、公共收益和维修资金,草案都有涉及。首先来看物业费,草案明确市房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和定额;同时要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定期发布物业服务价格监测资讯,供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在协商时参考。
部分小区由于公共收益使用账目不透明,管理使用较为混乱,极易引发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矛盾。草案进一步完善了公共收益相关管理制度,来听东广记者庄荣申、俞倩的报道:
(本月初,记者在徐汇区宛平南路420弄的佳安公寓采访,物业公司代收代管小区停车费、电梯广告、仓库出租等公共收益,再加上缴纳的物业费,一年总共有近153万的进账,但管理却一年比一年混乱。小区居民说:
[这个绿化一塌糊涂,楼道脏兮兮,门禁进来呢,中国物业搜索,1号楼2号楼的门随便可以开的。保安队伍在就是做车子收费。(小区就是车摞车,所有的消防通道,全部堵塞。)]
业委会要求佳安物业公司公布公共收益的用途,但是遭到了拒绝。业主大会投票决定不再聘用佳安物业,但佳安物业却以业主大会投票程序有问题为由,拒绝撤离。佳安物业总经理唐先生:
[街道必须要提供我投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中国物业搜索,必须有关部门书面告知我,否则所有的事情都不能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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