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务院《物业解决条例》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年夜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年夜会会议,中国保安,陈述物业解决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年夜会选聘的物业供职企业签订物业供职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倡议,监督和扶助物业供职企业履行物业供职合同;(四)监督解决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年夜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前期物业供职合同可以约按期限;可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供职企业签订的物业供职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供职合同终止。
《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年夜会选聘的物业供职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供职合同。
二:《江苏省物业解决条例》
《条例》第三十一条:新建住宅物业实行前期物业解决。
在业主、业主年夜会选聘物业供职企业之前,前期物业解决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应当与选聘的物业供职企业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供职合同。
前期物业供职合同可以约按期限;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供职企业签订的物业供职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供职合同终止。
《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年夜会选聘的物业供职企业签订物业供职合同。
三:《南京市物业解决法子》。
《法子》第十四条规定:……业主年夜会作出……选聘和解聘物业解决企业……必须经物业解决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赏罚区域内共有财富的决定需经全体业主同意。
业主年夜会、业主委员会决定的事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年夜会的执行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四:《阳光聚宝山庄前期物业供职合同》《合同》第三十条明确:本合同期自2009年12月8日至小区成立业主年夜会,业主委员会受业主年夜会委托与物业供职企业签订物业供职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十二条,8“自本合同终止时起来10日内,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解决区域、材料和财务,不得以合同纠纷等理由拒绝移交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解决用房、物业解决相关材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残缺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下家物业供职公司代管。
五、紫竹起诉我的《民事起诉状》也明确:“……合同期限自2009年12月8日至业主委员会成立时止”。
结论:南京建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南京紫竹物业管有限公司签订的《阳光聚宝山庄前期物业供职合同》存在违法问题!
范文2:《物业解决条例》规定的次要内容《物业解决条例》规定的次要内容
(以下简称《条例》)?
答:为了尺度物业解决活动,掩护业主和物业解决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大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第一条)。
2.什么是物业解决?
答:《条例》中所称物业解决,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解决企业,由业主和物业解决企业依照物业供职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措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解决,掩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第二条)。
3.业主在物业解决活动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针对实践中业主权利和义务不明确的问题,《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解决活动享有10项权利:
(1)依照物业供职合同的约定,蒙受物业解决企业提供的供职;(2)提议召开业主年夜会会议,并就物业解决的有关事项提出倡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年夜会议事规则的倡议;(4)加入业主年夜会会议,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中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解决企业履行物业供职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措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措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解决和使用;(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时规定业主在物业解决活动中必须履行6项义务:(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年夜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解决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措施设备的使用、民众秩序和环境卫生的掩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年夜会的决定和业主年夜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4)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5)按时交纳物业供职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条)。
4.如何成立业主年夜会,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行立业主年夜会?
答:同一个物业解决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局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年夜会。
